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一龙湖北路绿廊

审批
安徽-合肥-长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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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14

项目名称 **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一龙**路绿廊
建设地点 **省**市**县双墩镇龙**路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5858.0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桑海峰
联系人 桑海峰 联系电话 135****8154
项目投资(万元) 9950 环保投资(万元) 4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5-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西起**北路,**月牙沟路,紧邻龙****侧,长度约2.0km,宽约100m,总面积约248.52亩。主要建设内容有:1.建筑工程:园区内园务管理区分布在公园内,主要有公共建筑和服务用房两部分组成,面积为381.3m;2.给排水工程:主要包括公共建筑的给排水、室外雨水排水系统等;3.照明工程:公园内基础景观照明设计、智能化系统等;4.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园建工程、绿化种植设计及其景观小品等;5.绿化提升工程:龙**路绿化提升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绿廊提升工程为景观绿化工程,无固定办公、常驻管理人员,不产生持续性生活污水。绿廊仅为市民休闲慢行空间,便民公厕污水采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不向周边地表水体直接排放。绿化养护用水为浇灌用水,不属于生活污水,自然下渗或进入雨水系统,不产生污染物。
固废 环保措施:
① 生活垃圾:施工区域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属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在现场长期堆存。② 一般建筑垃圾:拆除铺装、苗木清理、土石方等建筑垃圾,优先现场回填利用;不可回用的混凝土碎块、砖石等,****政府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运输过程采取篷布覆盖,防止沿途抛洒。表层种植土单独收集、堆存,用于本项目绿化回填,实现**化利用。③ 施工废料:包装材料、废管材等可回收物资外售回收单位;施工过程产生少量废机油、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单独密封存放于防渗危废收集桶,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得混入一般垃圾。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建设绿化带等措施降低噪音。
承诺:**** 桑海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桑海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71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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