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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0-14
| 项目名称 | **县翡翠湖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县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75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安外尔﹒阿卜力克木 |
| 联系人 | 乃木图拉 | 联系电话 | 135****422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0 | 环保投资(万元) | 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集装箱房屋5栋,总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共2层,其中一层面积450平方米,二层及楼梯面积300平方米,均为集装箱结构,及配套的地台基础设施,无道路。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防治施工粉尘污染: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建筑材料沿途撒落和防止扬尘;建筑材料使用遮盖物合理堆存,防止出现二次扬尘污染。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依托周边现有排水设施,严禁乱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可在施工现场附近修建简易小型沉淀池以收集废水 ,收集的废水通过过滤, 用以周边植被绿化用水或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将这些沉淀池进行填埋平整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生产废水不会对环境产生危害。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弃渣和固体废弃物以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弃渣场。2、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垃圾贮存设施,防止垃圾流失,定****垃圾场。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噪声管理有关规定;2、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3、优化施工组织,集中人力物力、统筹建设工期。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地表土壤植被的破坏,并且在后期通过植树、移栽等方式增加绿覆盖率。 | ||
| 承诺:**** 安外尔﹒阿卜力克木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安外尔﹒阿卜力克木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