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翡翠湖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新疆-和田-和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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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14

项目名称 **县翡翠湖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7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安外尔﹒阿卜力克木
联系人 乃木图拉 联系电话 135****4225
项目投资(万元) 150 环保投资(万元) 4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7-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集装箱房屋5栋,总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共2层,其中一层面积450平方米,二层及楼梯面积300平方米,均为集装箱结构,及配套的地台基础设施,无道路。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防治施工粉尘污染: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建筑材料沿途撒落和防止扬尘;建筑材料使用遮盖物合理堆存,防止出现二次扬尘污染。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依托周边现有排水设施,严禁乱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可在施工现场附近修建简易小型沉淀池以收集废水 ,收集的废水通过过滤, 用以周边植被绿化用水或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将这些沉淀池进行填埋平整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生产废水不会对环境产生危害。
固废 环保措施:
1、施工弃渣和固体废弃物以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弃渣场。2、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垃圾贮存设施,防止垃圾流失,定****垃圾场。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噪声管理有关规定;2、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3、优化施工组织,集中人力物力、统筹建设工期。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地表土壤植被的破坏,并且在后期通过植树、移栽等方式增加绿覆盖率。
承诺:**** 安外尔﹒阿卜力克木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安外尔﹒阿卜力克木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1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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