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小时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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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项目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年9月16日,****法院作出(2026)粤01破申6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市****公司对****(下称“****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9月24日作出(2026)粤01破47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锦****事务所为****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人为芮媛媛。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盘活债务人资产,维护债务人运营价值,实现**优化配置,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旨在引入具有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及优势产业**的投资人,通过提供偿债资金与制定可行经营方案,以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债务人持续运营、资产价值最大化与债权人公平高效受偿。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披露的信息基于管理人现阶段掌握的资料,未必能完整描述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除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本公告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査,意向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外,应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对自身的调查、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四)如出现影响****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调整本招募程序,管理人除无息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外,不承担其他补偿、赔偿责任。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4日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市**区人和镇西成路45号之一号209室(空港**) 法定代表人:王风明 企业类型:****公司 经营状态:存续 登记机关:****管理局 经营范围: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化妆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卫生用杀虫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药用辅料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 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公司工商登记股东为:韩雅慧,持股80%,认缴出资2400万元;王风明,持股20%,认缴出资600万元。 (二)主要资产概况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主要资产为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体如下:
风险提示: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买卖,因此无法通过公开拍卖直接转让该许可证。然而,通过重整程序引入投资人,在清偿债务后,投资人可通过受让股权形式承接债务人主体资格,进而合法持有该许可证。后续投资人需落实药监部门关于经营场所、仓库、质量管理人员等持证要求。 (三)债务概况 目前,****公司债权申报审核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负债金额及性质,以后续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债务人及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法院最终裁定确认的债权情况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能够按时足额支付投资对价,并承诺保障重整计划的执行。 (三)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四)两名或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 (五)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联系人:叶律师 155****2218 联系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区珠**路5****中心60层 2.意向投资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需承担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战略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及或相对方赔偿损失。 (二)尽职调查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证明意向投资人报名主体资格条件符合本公告第三项所述投资人条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参与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4)包含主要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5)若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请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每位成员均应提供本条第1-5款所列的资料。 2.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 投资意向书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投资者基本情况介绍,参与重整优势; (2****银行存款资金实力证明****银行****银行账户存款证明); (3)如为联合体报名的,需说明联合体中各成员的分工、权利义务等。 3.参选承诺书 承诺书中至少须载明承诺内容如下: (1)承诺无金额在一百万以上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正在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投资人报名文件请附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2)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4)近三年内不存在欠缴税款的记录等; (5)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法人参与本次重整程序的相关文书,承诺不存在其他影响该法人****公司内部程序瑕疵; (6)不存在其他影响投资人履约能力的重大瑕疵; (7)接受管理人在本招募公告中列明的有关参选、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重整投资人评选的安排,不持异议; (8)后续重整过程中接受管理人在程序与手续上的其它合理安排。 4.保密承诺书 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声明 5.参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6.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向管理人说明或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参选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同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参选保证金应交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管理人 账号:150********765 开户行:****公司****支行 提交报名材料时,应一并附上参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由管理人在重整投资人确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报名文件经管理人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意向投资人未提交有效可行的《重整投资方案》; (3)意向投资人经评审未入选的; (4)经评审后确认本案重整投资人资格前,意向投资人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放弃投资人资格或退出后续选定重整投资人程序的。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意向投资人违反其作出的参选承诺、保密承诺的。 (四)资格初步审查 意向投资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将尽快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其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逾期未能补正的,视为其无法补正。 五、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确认有效报名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如需管理人和债务人予以必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开展尽职调查的,管理人在收到有效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的书面要求后,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尽调保证金20万元。意向投资人足额支付尽调保证金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有效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不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无需缴纳尽调保证金。 六、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完成尽调的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另行通知的期限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密封的《重整投资方案》。 方案应至少包括: 1.投资对价、支付方式与时间表; 2.对各类型债权的清偿安排、清偿率、清偿期限的债权清偿方案; 3.债务人资产后续经营或处置方案,应包含落实药监部门关于经营场所、仓库、质量管理人员等持证要求以及药品经营管理等具体计划和承诺; 4.投资履约保障措施; 5.其他有利于重整成功的承诺。 七、评选与确定重整投资人 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参选材料且其重整预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若两家及以上意向重整投资人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保证金的,为公平、公正、公开地选定重整投资人,****法院的监督下,按照相应规则组织评选,具体评选规则及评选日期另行通知。 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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