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电站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流长****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3日在**市**县****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会单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流长****公司等,另有特邀专家参会,参会人员共计9人,会议组建验收组。 ****电站场址位于**省**市**县罗雄街道,地理坐标东经104°09′51.41″~104°10′41.28″、北纬24°46′46.72″~24°47′39.16″。场址区高程1960m~2085m,总体北高南低,地形坡度多为10°~35°,局部地段较陡。场址距**县城直线距离约17km,临近G324江召公路,场址内部及东部分布多条乡村道路,可满足变压器、逆变器等大型设备运输;部分地块原有道路不满足大件运输要求,实施了道路加宽改造,项目对外交通条件较好。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85MW,直流侧装机容量102.0096MWp,**220kV升压站一座(与上斗简项目共用),电能升压后经单回220kV线路接入中寨变。项目总用地面积145.24公顷。工程建设期间开挖土石方4.63万m3(含表土0.69万m3),回填土石方4.63万m3(含表土0.69万m3),无借方、无弃方。项目2024年8月开工,2025年5月竣工,总工期10个月;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土建投资25920万元。 验收组经审议认为:建设单位按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已完成水土流失防治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设计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8.64%,土壤流失控制比1.64,渣土防护率99.35%,表土保护率98.55%,林草植被恢复率97.67%,林草覆盖率43.40%。工程建设期同步开展水土保持监理与监测工作,项目运行期水土保持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本项目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联系人:范礼国,联系电话:182****4024。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