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尔辰海上风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0.8198%股权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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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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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华尔辰海上****公司0.8198%股权
****
**华尔辰海上****公司0.8198%股权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保证和承诺本次转让所披露内容和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产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其他股东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6.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标的企业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华尔辰海上****公司
注册地(住所) ****开发区会展东路12号投资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 陈诗平
成立日期 2010-12-27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海上风机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海上桩基工程;吊装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海上施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696940R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职工人数 13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集团****公司 38.9315
**武桥****公司 14.98
张凯 9.5064
陈龙剑 9
黄锡柱 8
**博观创业****公司 6
其他3名股东 4.43
****公司 3.1393
樊启望 3
**未来图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93
****公司 0.8198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436.35 -15863 -15872.21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5054.1 1178.29 3875.81
审计机构 ****事务所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无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828号B幢218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5695776
法定代表人 郑直
持有产权比例 0.8198%
拟转让产权比例 0.8198%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大)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2026-08-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第259****委员会(MC)纪要
批准文号 **股司纪(2026)83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转让底价(万元) 36.7569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即递交全部受让申请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户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及尽职调查结果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缴费通知》约****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6.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交易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 8010 0166 8866 6601 0002 开 户 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已对转让标的完成尽职调查后有意向受让,并在本信息公告截止之日17:00****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需****交易中心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的规定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的签订,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 9.标的企业自本公告披露起始日(不含)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受让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要求转让方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涉及估值调整内容的条款。 11.受让方的交易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转让标的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12.受让方需认可和接****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此划转指令无需交易双方另行通知。 13.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工商变更登记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14.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式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11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照本公告和《产权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收款账号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0.8198%股权,为标的企业的参股股东,无实际控制权。转让方无法获取标的企业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关于标的企业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等,需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并审慎判断。 2.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0.8198%股权对应的40.99万元认缴资本,已全部实缴。 3.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递交全部受让申请材料及足额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根据该等自行调查结果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放弃对转让方根据本公告或法律法规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主张。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以不了解本项目的全部现状为由出现以下所列情形的,视为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部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法律风险。情形如下: (1)无故拖延、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无故拖延、拒绝支付交易价款的; (3)无故放弃受让、退还转让标的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 5.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 090078 号)、2025年审计报告(文号:广信达审字[2026]第0032号)、****公司章程等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申请查阅备查文件的,****交易中心发送《保密函》(于项目联系人处获取),并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涉及)盖章件后方可查阅。 6.备查文件仅提供现场查阅摘录,意向受让方查阅文件时不得进行复印、拍照或通过其他影像方式对备查文件进行留存。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超过首次正式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39****1953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市西****里西大街26号楼19层1901-10****交易中心****中心)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new.****.com/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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