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00MA7C1FR09L | 建设单位法人:张旭 |
| 薛小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长城南路203号 |
| ****电站110kV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鱼家河镇 |
| 经度:109.824188,109.823569,109.820984,109.820623,109.82404,109.824892,109.841589,109.843385,109.843174;109.823906,109.823114,109.821926,109.822001,109.821889,109.824923,109.826005,109.840968,109.842818 纬度: 38.031685,38.030673,38.031594,38.036615,38.038407,38.041607,38.043628,38.044288,38.045737;38.031794,38.031692,38.032066,38.033721,38.036275,38.037725,38.040228,38.041585,38.03894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1 |
| 榆政环辐批复〔29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54 |
| 9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930846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志诚****公司 |
| ****0132MA6TXB717A | 验收监测单位:**志诚****公司 |
| ****0132MA6TXB717A | 竣工时间:2026-05-09 |
| 2026-05-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11 |
| 2026-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how/index/cid/239/id/1129.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线路工程 本项目将**~鱼河110kVⅠ、Ⅱ线路π接入**南330kV变电站,形成**南330kV变电站至**110kV变电站双回线路(北侧π接线)和**南330kV变电站至鱼河110kV变电站双回线路(南侧π接线),全线共**铁塔30基。 1、北侧π接线(**南~**变Ⅰ、Ⅱ回双回π接线路):**架空同塔双回线路长度为2×3.2km,单回线路长度为0.8km; 2、南侧π接线(**南~鱼河变Ⅰ、Ⅱ回双回π接线路):**架空同塔双回线路2×2.8km,单回线路长度为1.2km。 二、变电站工程 1、**110kV变电站保护更换工程:更换2套110kV线路保护装置,测控装置利用原有; 2、鱼河110kV变电站保护更换工程:更换2套110kV线路保护装置,测控装置利用原有。 | 实际建设情况:一、线路工程 本项目将**~鱼河110kVⅠ、Ⅱ线路π接入**南330kV变电站,形成**南330kV变电站至**110kV变电站双回线路(北侧π接线)和**南330kV变电站至鱼河110kV变电站双回线路(南侧π接线),全线共**铁塔29基,其中双回铁塔22基,单回铁塔7基。 1、北侧π接线(**南~**变Ⅰ、Ⅱ回双回π接线路,运行名称:银沙Ⅰ线、银沙Ⅱ线):**架空同塔双回线路长度为2×3.2km,单回线路长度为0.8km; 2、南侧π接线(**南~鱼河变Ⅰ、Ⅱ回双回π接线路,运行名称:银鱼Ⅰ线、银南线):**架空同塔双回线路2×2.8km,单回线路长度为1.2km。 二、变电站工程 1、**110kV变电站保护更换工程:更换2套110kV线路保护装置,测控装置利用原有; 2、鱼河110kV变电站保护更换工程:更换2套110kV线路保护装置,测控装置利用原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送电 | 实际建设情况:送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一、生态:⑴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基面清理,杜绝不必要的植被破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合理堆放施工材料及土方料等,施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将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对施工用地和基坑及时回填平整,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 ②开挖土应该实行分层堆放与分层回填,剥离地表30cm厚的表层,表土与一般土方应分开堆放并标注清楚,并采取密目防护网进行覆盖。平整填埋时,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生长环境、土壤肥力和生产能力不变,以利于运行期植被的恢复。 ③塔基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地表剥离程度,并保护好原状表土,每个塔基施工完毕后,及时回填表土,进行地表植被恢复。 ④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范,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开辟施工便道,严禁随意砍伐植被;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猎捕动物。 ⑵榆溪河湿地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建设期,严格遵守各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规范施工;加强巡视监督,及时发现违规现象,及早处理。 ②随着工程施工建设工作的开展,靠近湿地的外来人员会急剧增加,加强对建设施工人员的环境及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 ③湿地范围内严禁设置弃土场及生活办公场所等临时设施。位于湿地外的施工场地应设置垃圾收集桶或收集池,将生活垃圾与施工废水集中处理,杜绝遗弃物流至湿地当中。严格控制跨越榆溪河湿地处塔基的施工范围,不得在湿地内设立材料堆放场、临时堆土场、施工机械停放场、施工临时建筑等。 ④划定施工区域范围,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在湿地外的活动范围,不得私自进入湿地区域。 ⑤湿地附近的塔基施工时应避免在下雨天气进行施工,避免雨水将施工机械上的油污等污染物冲刷入湿地水体环境。 ⑥精心组织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工期,提高塔基的定位精度和开挖精度,尽量减少超挖量,减少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干扰。 ⑦按施工方案规范操作,注意观测,防止施工作业误伤动物。 ⑧应制定科学规范施工防护措施,防止施工区水土流失、护坡坍塌或河道堵塞等破坏生态环境情况的发生。 ⑨在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施工垃圾进行清除,对施工后留下的深坑进行填补,恢复原有坡度、形状与边界。 ⑩施工作业期必然对湿地周边的植被产生破坏,对于这种负面影响一方面要在施工期间尽量减小工作面、不占用现有植被较好的区域,另一方面应在施工结束后尽快组织植被恢复,将因工程建设对植物**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塔基工程均安排在非雨季汛期,各种施工设备均放置在安全渡汛水位之上。汛期到来前,对工地进行防止水土流失检查。加强工地值班工作,下雨时工地上必须有专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⑶防沙治沙措施 ①表土剥离与回覆:施工前对临时施工道路及输电线路塔基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平均30cm。所剥离表土分段临时堆放,用于施工结束后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对道路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回覆。 ②土地平整:施工完成后,对植被绿化的区域进行土地平整,施肥。 ③施工临时占地绿化:塔基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灌草绿化,绿化树种尽量选择原有树种。 ④临时拦挡:项目区地势较为平坦,可将剥离表土或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在施工区空地,需在临时堆土周边设置临时草袋拦挡,临时挡墙采用梯形断面,采用“品”字形紧密排列的堆砌方式;对堆积的剥离表土周边设置临时草袋装土挡墙拦挡,临时挡墙采用梯形断面,顶宽0.8m,高1.0m,底宽1.0m。 ⑤临时苫盖:对修筑道路期间开挖土方及表土采用密目网临时苫盖,防止雨水冲刷和大风吹蚀,苫盖用密目网可重复利用2~3 次。 ⑥洒水:施工期间,为防尘降尘,对每个施工临时场地采取洒水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扬尘。 ⑷基本农田复垦措施 ①本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塔基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基本农田的占用和破坏。 ②除塔基安装场地和施工道路之外,其余临时占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③施工前,把农田表层的熟化土壤尽可能地剥离后在合适的地方贮存并加以养护和妥善管理,以保持其肥力;施工结束之后进行土地平整,除塔腿所占永久占地之外,其余占地均需及时进行表土回覆,在生土层之上回填表层土壤,减少土壤裸露时间,防止在此期间的表土流失。农田植被复耕前,应进行土地翻耕,改变表层土土壤通透性,降低土壤的含水量,增加土壤的保水、保墒、保肥能力,为植被生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当地农作物物种,选择合适的农作物进行农田植被恢复,恢复基本农田的原有功能。 二、大气:⑴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做到工地物料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地基开挖、桩基施工、渣土运输等施工阶段,采取洒水、覆盖、冲洗等防尘措施;严控扬尘污染;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红黄绿”监督管理制度。 ②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施工现场尽量实施建材料统一堆放管理,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施工时物料应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 ③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杜绝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现象。运输车辆应保持工况良好,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运输扬尘。 ④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⑤严格按照**市有关控制扬尘污染等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理,加强全员环保意识宣传和教育,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坚决杜绝粗放式施工现象发生。 ⑵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防治措施 ①定期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检修、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尽量减少车辆怠速空档。 ②应定期对施工期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查监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不得上路行驶。 ③严禁使用劣质油,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机械设备应优先使用含硫量低于0.02%的低硫汽油或含硫量低于0.035%的低硫柴油,对于燃用柴油的机械设备其排气污染物中CO、THC 及NOx 等,排放量不应超过《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中限值要求。 ④自2020年5月15日起,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指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方法》(GB 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柴油工程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禁止使用未编码登记挂牌及环保检测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水环境:架空线路施工时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架空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量很少,收集后直接用于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喷淋。 四、声环境:⑴从声源上控制:采购施工设备时,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⑵施工车辆出入经过村庄时应限速、禁鸣,同时,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建设尽快完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及昼间午休时间施工;如确须在禁止时段内施工,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⑷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周围居民房屋。 五、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少量人员生活垃圾等,属于一般固废。 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增强环保意识,禁止乱堆乱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按照《**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建筑垃圾办理合法外运手续,根据指定路线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消纳。 调试期一、生态:在项目运营期间,要坚持利用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保证环保措施发挥应有效应。 ⑴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植被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区内(除永久占地)植被覆盖率和成活率。 ⑵保证主体工程完成后生态恢复费用的落实和兑现。 ⑶对项目建设区的植被恢复状况进行跟踪监测。 ⑷线路运营期间将严格运营管理,除维修外,不允许人为接近线路区域,在对跨越榆溪河处的塔基进行巡检的过程中,检修人员应严格控制活动范围,禁止在作业范围以外的区域走动,严禁向榆溪河湿地内排放废水、丢弃垃圾。巡检结束后尽快离开,减小对榆溪河湿地的影响。 二、⑴双回架空线路采用逆相序排列,降低线路整体对外产生的工频电磁场。 ⑵合理选择架空线路导线、杆塔、绝缘子、相序布置、分裂形式等,减少线路运行期间电磁环境影响。 ⑶110kV架空线路满足在途经非居民区时,控制导线最小对地距离为6m,在途经居民区时,控制导线最小对地距离为7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频率50Hz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以4kV/m作为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以100μT作为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同时满足架空输电线路下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等地频率50Hz 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评价标准。 ⑷在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保证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公众暴露限值要求。 ⑸电磁环境监测计划,工程建成投运后第一年内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正式运行后纳入国****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监测计划。 三、噪声:⑴合理选择导线、杆塔、绝缘子、相序布置、分裂形式、线路架设高度等,降低线路运行期间电晕噪声。 ⑵项目建成运行后纳入建设单位环保技术监督监测计划,定期对线路开展声环境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四、大气、水、固废: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一、生态:⑴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已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基面清理,未进行不必要的植被破坏,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合理堆放施工材料及土方料等,施工后及时进行了现场清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已对施工用地和基坑及时回填并平整。 ②开挖土已实行分层堆放与分层回填,剥离地表30cm厚的表层,表土与一般土方已分开堆放并标注清楚,并采取了密目防护网进行覆盖。平整填埋时,已分层回填,尽量保持了原有的生长环境、土壤肥力和生产能力。 ③塔基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已严格控制地表剥离程度,并保护好原状表土,每个塔基施工完毕后,已及时进行表土回填,并进行了地表植被恢复。 ④施工单位已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范,施工期间未随意开辟施工便道,未随意砍伐植被,未猎捕动物。 ⑵榆溪河湿地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建设期,已严格遵守各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规范施工;已加强巡视监督,未发现违规现象。 ②施工单位已加强对建设施工人员的环境及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 ③施工期,湿地范围内未设置弃土场及生活办公场所等临时设施。位于湿地外的施工场地已设置垃圾收集桶或收集池,将生活垃圾与施工废水集中处理,未将遗弃物流至湿地中。并已控制跨越榆溪河湿地处塔基的施工范围,未在湿地内设立材料堆放场、临时堆土场、施工机械停放场、施工临时建筑等。本项目在跨越榆溪河湿地的塔基基础为灌注桩,减少沉降,以防止对湿地的影响。 ④已按照划定施工区域范围,限制施工人员在湿地外活动,未有私自进入湿地区域的情况。 ⑤未在下雨天气对湿地附近的塔基进行施工,未出现因雨水将施工机械上的油污等污染物冲刷入湿地水体环境的情况。 ⑥已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效率,缩短了施工工期,提高塔基的定位精度和开挖精度,尽量减少了超挖量,将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干扰降到最小。 ⑦已严格按施工方案规范操作,施工期,未发生施工作业误伤动物的情况。 ⑧已制定科学规范的施工防护措施,防止了施工区水土流失、护坡坍塌或河道堵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⑨在施工结束后已立即对施工垃圾进行清除,对施工后留下的深坑进行填补,恢复了原有坡度、形状与边界。 ⑩在施工期间已最大限度的减小工作面、不占用现有植被较好的区域,并已在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植被进行了恢复,尽量减少了对植物**的影响。 塔基工程均已安排在非雨季汛期,各种施工设备均放置在安全渡汛水位之上。已加强工地值班工作,下雨时工地上安排专人巡查,未发现问题。 ⑶防沙治沙措施 ①项目建设地不属于风沙区,不涉及表土剥离与回覆。 ②土地平整:施工完成后,已及时对植被绿化的区域进行了土地平整,施肥。 ③施工临时占地绿化:塔基完工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了灌草绿化,绿化树种已选择原有树种。 ④临时拦挡:已将剥离表土或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在施工区空地,并在临时堆土周边设置了临时草袋拦挡,临时挡墙采用梯形断面,采用“品”字形紧密排列的堆砌方式;已对堆积的剥离表土周边设置了临时草袋装土挡墙拦挡,临时挡墙采用梯形断面,顶宽0.8m,高1.0m,底宽1.0m。 ⑤临时苫盖:对修筑道路期间开挖土方及表土已采用了密目网临时苫盖,防止雨水冲刷和大风吹蚀。 ⑥洒水:施工期间,为防尘降尘,已对每个施工临时场地采取洒水措施,减少了施工期间扬尘。 ⑷基本农田复垦措施 ①本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塔基施工时已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了对基本农田的占用和破坏。 ②除塔基安装场地和施工道路之外,项目其余临时占地未占用基本农田。 ③施工前,已将农田表层的熟化土壤尽可能地剥离后在合适的地方贮存并加以养护和妥善管理;施工结束后,已及时进行土地平整,除塔腿永久占地外,其余占地均已及时进行表土回覆,在生土层之上回填表层土壤,减少了土壤裸露时间,防止在此期间的表土流失。农田植被复耕前,已进行土地翻耕,改变了表层土土壤通透性,降低了土壤的含水量,增加了土壤的保水、保墒、保肥能力,为植被生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根据当地农作物物种,已选择合适的农作物进行农田植被恢复,恢复了基本农田的原有功能。 二、大气:⑴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已做到工地物料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地基开挖、桩基施工、渣土运输等施工阶段,已采取洒水、覆盖、冲洗等防尘措施;严控扬尘污染;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红黄绿”监督管理制度; ②施工单位已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施工现场建材料统一堆放管理,并尽量减少了搬运环节;遇恶劣天气时已加蓬覆盖,设置围栏,并定时进行洒水;施工时物料已尽量减少了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建筑垃圾已及时进行清运。 ③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已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未出现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现象。运输车辆已保持工况良好,采取了遮盖、密闭措施;并及时清扫了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减少了运输扬尘。 ④未在4级以上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并提前做好了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⑤已严格按照**市有关控制扬尘污染等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理,并加强全员环保意识宣传和教育,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计划,施工期间未出现粗放式施工现象。 ⑵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已定期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检修、维护,提高了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尽量减少了车辆怠速空档。 ②已定期对施工期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查监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未上路行驶; ③未使用劣质油,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机械设备已优先使用含硫量低于0.02%的低硫汽油或含硫量低于0.035%的低硫柴油,对于燃用柴油的机械设备其排气污染物中CO、THC及NOx等,排放量未超过《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中限值要求。 ④本项目施工期间未使用指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方法》(GB 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柴油工程机械,未使用未编码登记挂牌及环保检测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水环境:架空线路施工时生活污水已利用附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线路施工产生的废水量很少,收集后已直接用于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喷淋。 四、声环境:⑴从声源上控制:采购施工设备时,已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已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⑵施工车辆出入经过村庄时已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并已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少了对周围环境影响。 ⑶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22:00-次日6:00)及昼间午休时间施工。施工过程中已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噪声未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⑷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已尽量远离周围居民房屋。 五、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少量人员生活垃圾等,属于一般固废。 施工过程中已加强管理,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增强环保意识,未出现乱堆乱放现象。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已按照《**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建筑垃圾办理合法外运手续,根据指定路线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消纳。 调试期一、生态:⑴已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植被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区内(除永久占地)植被覆盖率和成活率。 ⑵主体工程完成后,项目已及时进行了生态恢复。 ⑶建设单位已对项目建设区的植被恢复状况进行跟踪监测,现场调查时发现输电线路塔基四周已经恢复原有功能,植被得到了较好的恢复。 ⑷线路运营期间已进行了运营管理,除维修外,不允许人为接近线路区域,在对跨越榆溪河处的塔基进行巡检的过程中,检修人员已严格控制活动范围,未随意走动,未向榆溪河湿地内排放废水、丢弃垃圾。巡检结束后尽快离开,减小了对榆溪河湿地的影响。 二、电磁:⑴本项目双回架空线路已采用逆相序排列,降低了线路整体对外产生的工频电磁场。 ⑵已合理选择架空线路导线、杆塔、绝缘子、相序布置、分裂形式等,减少了线路运行期间电磁环境影响。 ⑶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在途经非居民区时,导线最小对地距离大于6m,在途经环境敏感目标时,导线最小对地距离为14m,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行期电磁环境影响影响较小,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频率50Hz 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以4kV/m作为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以100μT作为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同时满足架空输电线路下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等地频率50Hz 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评价标准。 ⑷在运营期,建设单位已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保证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公众暴露限值要求。 ⑸建设单位已将本项目列入环保监督计划,定期进行监测;据本次监测结果,本项目运行期电磁影响满足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三、噪声:⑴已合理选择导线、杆塔、绝缘子、相序布置、分裂形式、线路架设高度等,降低了线路运行期间电晕噪声。 ⑵建设单位已将本项目列入环保监督计划,定期进行监测;据本次监测结果,本项目运行期噪声影响满足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四、大气、水、固废:110kV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