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湖镇补充入库项目拟开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预算金额:30.6万元 3.最高限价:总价30.6万元,单价:3000元/地块,投标报价总价及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4.采购需求:按照《拟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DB32/T5145-2025)中,拟开垦为耕地的复垦土地及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南(试行)工作规范,开展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编制报告,本项目共102个地块,涉及面积770.285亩。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6.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需要具有符合拟开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文件要求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认证的CMA证书,且满足测试污染状况调查的环境检测指标:pH和汞、镉、砷、铅、铬、铜、锌、镍等9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1)现场报名地址:****(**县城南大道5号)。 (2)线上报名:报名邮箱****@qq.com,请将报名资料扫描成1个PDF文本,发送至邮箱后(邮件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电话联系0514-****2022,获取招标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③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④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⑧具有符合拟开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文件要求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认证的CMA证书,且满足测试污染状况调查的环境检测指标:pH和汞、镉、砷、铅、铬、铜、锌、镍等9项。(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县委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00(**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5:00(**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4.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15:00(**时间)标书代写 5.开标地点:****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湖镇 联系人:张永乐 联系方式:137****3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城南大道5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14-****2022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 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