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铜锣山景观路灯养护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致:三****公司、**县****公司、三****公司、三****公司、**市****公司
1.本招标项目**县铜锣山景观路灯养护,已由**纪要【2026】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招标项目地点:**县;
2、招标范围:**县铜锣山景观路灯养护。
3、养护费用:71400元。
4、养护期限:1年。
2.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市政设施管理或城市照明设备管理服务;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确认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将确认函(格式见附件)盖章后送至********公司。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4. 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标书代写
4.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6年10月19日 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从邀请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4.2 招标人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 10月19日至 10月21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4.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提交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 21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龙津镇,邮编:365300
电话:0598-****019,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6楼606室,邮编:365300
电话:185****1900 ,联系人:小江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