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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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6:34

****环境局2026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171

通讯地址:**市**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万吨镀锌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乌鲁****工业园九沟南路2345号

****

******公司

投资21万元(含环保投资3.9万元,占总投资18.6%),在乌鲁****工业园九沟南路2345号实施2万吨镀锌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依托厂区现有2万吨/年热镀锌件生产线开展技术升级改造,不新增用地、不扩大生产规模,产能维持2万吨/年不变。主要建设内容:将原有**清洗池改造为钝化池,池体内增设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内衬及滴沥接液回流槽、药液导流构件,配套新增1台行车用于工件吊装转运,其余生产设备、生产工序保持现状不变;技改取消水冷后连续**漂洗工序,替换为常温无铬钝化工序,钝化工序选用SYWD 535吊镀无铬钝化液,工件浸渍后槽上沥干,滴沥废液全部回流钝化池循环复用。

(一)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须符合**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施工废水全部****处理站处理回用;施工****园区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项目技改不新增废气产污节点,钝化工序为常温工艺,严禁对钝化药剂进行加热,不得产生VOCs、酸雾等工艺废气。现有酸洗、热镀锌、燃烧等工序废气治理设施维持现有治理工艺。

(三)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钝化池滴沥废液全部回流池内循环复用。废钝化液作为危险废物采用密闭耐腐桶收集,****处理站、雨水及市政污水管网。现有生****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实现生产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园区科****公司处理。

(五)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药剂库房、钝化池、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重点防渗,定期开展防渗层完整性检查,严防钝化药剂、危险废物等渗漏造成污染。

(六)项目技改后新增的危险废物有废钝化液、钝化槽渣、钝化剂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60平方米)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钝化药剂密闭桶装存放于现有药剂库房,库房配套防渗围堰;完善钝化池区域泄漏导流收集设施,依托厂区4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

2

**县2026年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切块资金建设项目

**县区域内

****运输局(**县****执法队)

**智诚****公司

投资785.18万元(含环保投资79.69万元),于**县区域内的现有道路基础上进行新改扩建工程,包括2条道路**、4条道路养护和2座危桥改造三大块内容,总建设里程6.640km,其中,(1)W021:**四级公路沙沟路口-八家户村一队,涉及**大****自然保护区,建设里程0.621km,路面/路基宽度4.5/5.0m,设计速度20km/h,永久占地面积3105m2;(2)W043:**四级公路七工村主路-二队,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建设里程0.698km,路面/路基宽度4.0/4.5m,设计速度20km/h,永久占地面积3141m2;(3)C310:****林场)-沙(沟)路,按四级公路标准养护,建设里程1.277km,路面/路基宽度6.0/6.5m,设计速度20km/h;(4)W039:板房沟村六队-Y013,按四级公路标准养护,建设里程1.367km,路面/路基宽度5.0/5.5m,设计速度20km/h;(5)W161:C302-乌板公路,按四级公路标准养护,建设里程0.892km,路面/路基宽度6.0/6.5m,设计速度20km/h;(6)Y002:G216--东白杨沟绿野山庄,按四级公路标准养护,建设里程1.785km,路面宽度3.5~6.0m,设计速度20km/h;(7)C454:C454 村道东南沟二号桥,拆除原桥重建1-20m矮T梁桥,桥长26m,桥宽4.5m,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8)C456:C456 村道红沟桥,拆除原桥重建1-20m矮T梁桥,桥长26m,桥宽6.5m,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本次对4处涵洞进行改建,长度28m。项目新(改)建选址涉及**大****自然保护区、****北**屯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二级水源保护区。项目建设及运行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服务区、收费站,施工期不设置预制场、危废贮存间,施工机****修理厂修理,工程机****加油站。项目开工前需依法征得林草等部门的同意。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及裸土覆盖等抑尘措施;选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沥青摊铺布设彩钢板围挡并控制加热时间;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规范场内运输车辆通行管控;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实施;增设移动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

(三)采用低噪声路面并加强日常养护,确保运营期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要求。(四)项目选址涉及乌拉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项目建设及运行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有关规定。

(五)施工期对水源保护区施工段实施封闭围挡、边界管控及专人巡查,严禁超范围作业及无关人车进入;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彻底清除水源保护区内临时设施、防渗材料及建筑垃圾,平整场地,并开展生态恢复。

(六)运营期设置径流收集系统,路基两侧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及视频监控系统;穿越二级水源保护区段落沿线设置防渗应急事故池,防止路面径流污水、危化品运输车辆泄露污染水源保护区。

(七)优化施工总体布局,采用永临结合布设方案,依托现有道路布设施工路线,科学统筹土石方平衡,最大限度缩减占地面积与植被扰动范围;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水土流失。

(八)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利用的尽量综合利用,不可利用****填埋场合规处置;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清除各类临时设施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3

****区九家湾片区供热系统建设项目

**市**区恰尔巴格街

****市**区国有****公司

******公司

投资3750万元(含环保投资110.1万元),在**市**区恰尔巴格街建设九家湾片区供热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锅炉房一座,设计供热能力49MW(70t/h),锅炉房内设3台14MW燃气锅炉和1台7MW燃气锅炉及锅炉附属设备,配建一级供热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

(一)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施工工地围挡、物料覆盖、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须符合**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器+FGR(烟气再循环)设施,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满足《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 001—2018)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及排气筒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相应高度要求。需配套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做到规范运行管理。

(三)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排水、软化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设备维护、检修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二氧化硫0.94吨/年、氮氧化物7.1吨/年。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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