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池店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纯电动清扫车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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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池店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纯电动清扫车采购;

2.最高控制价:

注:上表的单价均为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单价及总价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

3.采购总体要求:

3.1 所提供车辆的各种零配件应充分考虑其标准化和通用化,便于互换,市场通用化达到95%以上;

3.2须配置车辆倒车影像,驾驶位加装司机疲劳驾驶探头,GPS系统(含三年流量费用)、且均须接入采购人要求的监管平台,所需费用含在报价中;

3.3成交后,所有车辆车身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喷涂方案进行喷涂(包括但不限于:定制LOGO、公司名称、宣传标语等),所需费用含在报价中;

3.4所有车辆均须配置一套全新的专用配套工具、全车隔热膜、脚垫、箭头警示灯、手机支架、钥匙包相关车载饰品,所需费用含在报价中。

4.纯电动清扫车参数

5.报价要求:

5.1全部货物送达交付采购人使用并最终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身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GPS设备及对接费、车辆倒车影像,驾驶位加装司机疲劳驾驶探头、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的货物检修费用、技术服务费、车身喷涂费用、验收费、培训费、****海关、商检等)检测费、税费(包括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内全部内容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利润、企业管理费等;

5.2上述费用均应包含在每一单项细目的单价中,所有单价均为含增值税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以上明确或未明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合理报价,不得恶意低价,否则若无法按要求履行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5.3供货时,若出现因成交产品升级、断货等无法预估情形需更换产品的,更换产品的技术参数需不低于原产品(需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更换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原则上合同价格不变,更换需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

5.4成交人应提供货物在免费保修期内所需易损件的备品备件(如有),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有),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6.本报价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本****公司公众号内容为准)所有条款及后续合同约定,投标人自行评估风险。

二、报价须提供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3.报价表(详见附件2-1):需填写完整,未填写完整、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单价及总价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

4.响应文件:响应表,“负偏离”作废标处理。(详见附件2-2)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缺件或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送**期:截止时间 2026 年10月 20 日上午 10 :00 ;加急标书代写

2.送达方式:以密封的文件袋(文****公司名称)一式1份邮寄(以邮政信息查询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或现场送达至**省晋****广场1期2号楼902商务拓展部,联系人:孙工159****1311(需电话确认文件情况),逾期未送达的、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收取费用。

四、成交方式及合同事项:

1.本次询价工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出发,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经评审报价总价最低价为该采购的成交人,若任意两位或两位以上投标人报价总价最低相同的情况,采用当场摇球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成交人;

2.成交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包括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发送)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与**市****公司签订合同;

3.合同金额为成交金额;

4.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银行出具的保函等方式向采购人按成交总金额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最终履约保证金的方式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全部货物整车质保三年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5.签订合同前,成交人须提供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致的原件供采购人核查,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响应文件所附复印件不一致的,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付款周期: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供货,货物经初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人合同总额的30%,试运行六个月期满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试运行一年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若成交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逾期交付付款材料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成交人提交的完整付款资料为:

6.1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2验收合格报告书(包含能够证明该阶段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交货要求:

1.交付地点:**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交付时间: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5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交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成交后成交人需第一时间与采购人联系,确认供货数量、供货时间、供货批次,并按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达交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交付条件:全部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成交人提供货物须为原厂生产的(投标时须提供原厂出厂证明材料)、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合格产品且来源渠道合法,质量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国家标准及询价通知书要求;货物及配件标识通俗易懂,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若发现所供货物非原厂生产或非全新产品的或翻新产品,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所有损失的应补足;

5.成交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负责将所供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运输途中安全责任及费用全部由成交人负责;

6.货物的装卸、运输和停放均应做到安全、规范,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调换。

7.培训:

成交人应结合货物的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以保证货物的良好运行,并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差旅费、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价内。

8.文本资料:

8.1供货清单;

8.2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三包凭证等;

8.3成交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8.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采购人认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成交人应按要求免费提供所需补充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

1.1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合同、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的质量标准;

1.2若项目涉及第三方检测的,检测单位由采购人指定,****检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验收过程:

2.1出厂验收:每批次货物在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必要时采购人可派人进场鉴定,成交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货物的相关手续等;

2.2最终验收:每批次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且运行正常,由采购人和成交人按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采购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对货物性能、精度进行校核。成交人届时不派人参加的,验收结果应以采购人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若验收不合格,成交人应立即整改直至满足验收要求,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全部货物达到验收要求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意见。

七、违约条件: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合同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如重新采购差价)仍应补足;

2.成交人逾期供货或逾期未完**装验收合格的,每延误一日,成交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合同解除后,已交付且验收合格部分按约定价格结算,未交付部分不再履行,采购人有权向第三方另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成交人应承担采购人另行采购产生的差价损失及其他实际损失,成交人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采购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仍应补足;

3.若成交人所交货不合格(包括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成交人应在7日内将不合格产品更换为合格产品,成交人每逾期1日,成交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超过7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并要求成交人承担合同总价款10%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仍应予补足;

4.除本章节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成交人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成交人收到通知后7日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或者造成采购人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成交人还应予以赔偿:

4.1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为非原厂生产、非全新产品,或与响应文件的承诺的品牌、规格、参数等不相符;

4.2不能达到行业、国家或国际相关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

4.3成交人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4.4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项目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包他人;

4.5成交人不配合采购人参加开展验收、检测工作拒不按要求提供有关资、证明文件等;

4.6发生破产、重组或停业整顿,或相应资质被有关部门吊销等,无法继续履约的;

4.7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5.成交人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履行合同的各个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如人员伤害、货物或配件的损坏等概由成交人负责;

6.成交人的货物提前交货的,因提前交货所发生的仓储和保管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货物提**场,采购人同意验收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成交人货物进场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仓储费、保管费等均由成交人承担,所发生的损坏、丢失等风险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7.情形一:成交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或其他客观因素等。下同),造成不能签订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签订合同的理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依法重新公告或终止。情形二:若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人为本项目已付出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按实支付;

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书后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成交人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采购人损失等,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9.成交人除承担上述责任外,还应承担采购人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支出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诉讼保全费用、保函费用、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10.成交人中标后,无论在合同签订前或者合同签订后履行期限内,若出现采购人未承接“**市池店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或该保洁项目提前终止,则本采购合同对应尚未交付的车辆部分自动终止不再交付;已经交付且验收合格的车辆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正常结算付款。该情形不属于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无需向成交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评估并全部承担。

11.若采购人逾期付款,****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12.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售后服务:

1.免费质量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2本项目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自车辆初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整车三年的质保期限,若厂家对于整车、电池、底盘、“三电”系统等有更长的质保期,以更长的质保期为准。免费质量保修期内产生的货物检修费用、技术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配件厂商提供的质保期限长于本条款约定的,则优先适用更长质保期限,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自车辆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1.3免费质量保修期内,成交人为采购人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及货物检修,若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货物质量问题的,由成交人及时免费保修及更换。维修人员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抵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应在12小时内修复完毕,重大复杂故障需在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并开始维修。否则每延误3小时,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00元。若车辆故障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成交人应免费提供相同规格的代用产品或更换新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车辆维修完毕,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超过48小时仍未能修复的,采购人可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4免费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故障或者损坏,均由成交人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包括人工费、材料费、零部件费及拖车费等。

1.5成交人须为采购人提供所投车辆首次免费保养服务(保养所涉及的人工、材料、零部件等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1.6免费质量保修期内,成交人不能因采购人未在成交人处进行日常保养而拒绝履行免费质量保修服务;

1.7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可提供终身售后服务,长期提供优良的技术支持,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零配件时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免收人工费,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优惠的配件方案,且承诺价格比同类配件市场价优惠10%以上。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严禁成交人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工作进行转包或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成交人须支付按合同总价款20%计算的违约金,且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应予补足;

2.本询价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填报的联系邮箱及微信号,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履约相关文件、文书的有效电子送达渠道;采购人向该邮箱或微信号发送电子文件即视为完成有效送达,投标人应及时查收并反馈。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 2026 年10月20日上午10:00 ;加急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广场1期2号楼910开标室。加急标书代写

十一、结果公示时间、地点:

2026 年10月21日(一个工****广场1期2号楼10层公告栏进行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159****1311。

****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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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购报价表及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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