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处置国有资产公告(入选)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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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为实现国有资产合理利用,现公开处置184项,诚邀符****公司提交相关资料报名,截至2026年10月13日共有7间公司报名。经审核,****公司如下:


******公司

******公司

****公司

**市毅创****公司

**市昇通****公司

**县****公司

**县勇兴****公司


一、竞标

入选公司请予2026年10月16日下午15:00携带完善好信息,签名加盖公章的《固定资产回收报价表》和《****固定资产处置承诺书》到**县**街道迎宾大道672****医院人医住院部2楼职工之家报到,超过15:15分未到视为放弃竞价。


二、交易方式

1、竞得人需在10月19日至21日将成交价款总额一次性存入****指定账户,再凭转账凭证和回收证明与****签订《****报废固定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若超过规定期限未交清成交价款或不按规定签订《转让合同》的,视为违约,视为自动放弃。

2、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3、标的物按现状转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勘查完毕且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后续相关支出事项

签订《转让合同》后,与工作人员约定时间提货,提货地点为**市**县**街道迎宾大道672号和**县**街道百担路,

因提货发生的挖掘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费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1、竞得人需按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彻底处置标的物。

2、竞得人签订《转让合同》后,视为同意接收,标的物的风险自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转移给竞得人,竞得人承担标的物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责任。若因竞得人导致逾期签订《转让合同》产生的其他问题,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3、签订《转让合同》后,竞得人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运输、搬运等后续工作的,由竞得人自行安排相关事宜并负责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产生的相关全部责任。

4、竞得人应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处置完毕该批标的物。如逾期,移交方可自行处置,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五、其他要求

竞价公司需签署《****医院资产处置承诺书》违反承诺书条约的,视为违约,取消报名资格,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价公****医院失信名单,不再具有此类项目的参与资格。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2-****253。)


附件1:《固定资产回收报价明细表》

附件2:《****固定资产处置承诺书》

****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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