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彭堡镇钱英堡至彭堡村道路(红沈路)一标段至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彭堡镇钱英堡至彭堡村道路(红沈路)(项目名称)已由******管理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关于**区彭堡镇钱英堡至彭堡村道路(红沈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026】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机关名称)以关于对《**区彭堡镇钱英堡至彭堡村道路(红沈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原住建交发【2026】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地方政府衔接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区彭堡镇钱英堡至彭堡村道路(红沈路)
2.2工程地点:**区彭堡镇
2.3工程概况:该项目路线全长4.319km,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m,路面宽6.5m,路线起点彭堡镇钱英堡村,与蒋彭路和村道十字交叉,终点位于彭堡镇镇区,与彭黑路和彭堡街道十字交叉,路线整体由西向东偏北布设。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总厚度43c m(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9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83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根据工程特性和规模,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K3+800~K5+900段
施工二标段:K5+900~K8+118.958段
2.7评标办法:公路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每一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经理职务);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总工职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标书代写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注: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接收。
5.4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投标人需自行登录“**回族****委员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并阅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智能辅助评标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5.5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不见面大厅为“不见面开标大厅(智能辅助评标专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宁****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其中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同步转载。(因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固化原因,更正本项内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 |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联系电话:095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