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9月28日 |
| 标 题:****关于**县祥周镇九合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地区〔2026〕4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9日 |
****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县祥周镇九合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祥政报〔2026〕28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乡村**战略部署,推动祥周镇特色产业壮大发展,完善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促进乡村全面**,实施**县祥周镇九合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是有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县祥周镇九合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县祥周镇九合村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祥周镇九合村
五、项目建设性质:**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九合村塘内屯、坡塘屯、下坡屯、六王屯、那老屯、百当屯等屯内排污管道8722米及配套设施;
2.**九合村六王屯、江满屯、百当屯等屯内道路总长2449米,**挡土墙499米。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提出的建设方案。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37.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8.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40万元,预备费 69.4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79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38.42万元。
九、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项目务工组织采用“居民委员会+建筑公司+当地群众”模式建设,预计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201人,其中预计吸纳返乡农民工33人、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39人,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129人;发放劳务报酬319.65万元,人均增收15903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40.02%。遵循“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原则,组织项目区群众特别是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十、赈济模式:项目实施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
十一、公益性岗位设置: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主要职责是道路保洁、伸入道路的杂草清除、排水沟清理,定期沿管线巡查,检查井盖是否完好、缺失;观察路面有无异常沉降(暗示管道沉降或破损);雨季时重点巡查,确保雨水口无堵塞等。每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为1.2万元,本项目考虑连续支付10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共12万元支付工资的资金来源为祥周镇财政资金分年度安排,不列入本项目投资范围。
十二、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一是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在方案或概算中对应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具体内容包括务工岗位设置、吸纳用工人数及工资标准等。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四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五是项目业主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优先吸纳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中央资金的40%以上,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六是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七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存档。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八是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工种及数量等信息。九是项目业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包括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占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比例、是否公示到位、形式是否规范、时间是否及时等)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十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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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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