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9月01日 |
| 标 题:****关于给予**县林逢镇福兰村巴盛屯金矿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 批复 | |
| 发文字号:东发改资环〔2026〕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2日 |
****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县林逢镇福兰村巴盛屯金矿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林政报〔2026〕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开展涉重金属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有关会议精神,减弱矿渣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降低环境风险隐患,拟同意实施**县林逢镇福兰村巴盛屯金矿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林逢镇福兰村巴盛屯金矿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工程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林逢镇福兰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项目建设范围包括2处历史遗留废渣,总面积约5329.47㎡,总方量约20528.22m3;2处水塘,底部废渣总面积约6943.16㎡,总方量约6343.83m3,污水总量20463.33m3。针对2处历史遗留渣堆进行集中风险管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拦挡工程、废渣清运工程、原位阻隔工程及生态恢复工程。针对渣堆内现存9个池体内遗留废水及山坡下游水塘内已被污染的地表水采用抽出-集中处理方案。水塘底部废渣采用异位安全填埋技术。
六、计划工期:2026年9月— 2027年12月。
七、投资规模及主要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19.7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67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44.74万元。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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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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