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6-10-15 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11-10 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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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雄**区铁路******段工程(**市**区段)**区石桥镇沿线企业、住宅房屋拆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雄**区铁路******段工程(**市**区段)**区石桥镇沿线企业、住宅房屋拆除项目已由保****改革局以保****改革局关于********至雄**区铁路******段工程(**市**区段)**区石桥镇沿线企业、住宅房屋拆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清发改审批〔2026〕项目0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石雄高铁征改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47.12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406.85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区石桥镇的3个村庄。纳贤村32户、张村11户、平陵村83户,9户企业。 纳贤村:拆迁32户,房屋约4290平方米,围墙3691.28平方米,树木286棵,彩钢单板围挡84.06平方米,棚1169.27平方米以及其余地上附着物; 张村:拆迁11户,房屋约2448平方米,围墙1096.07平方米,树木65棵,彩钢单板围挡98.96平方米,棚259.87平方米,以及其余地上附着物; 平陵村:拆迁83户,房屋约14803平方米,围墙6184.71平方米,树木873棵,彩钢单板围挡1062.49平方米,棚3046.75平方米,以及其余地上附着物; 企业:拆迁9户,房屋约10106平方米,围墙3248.51平方米,树木197棵,彩钢单板围挡370.5平方米,棚18147.73平方米。 建设地点:**市**区石桥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15 00:00至2026-10-21 23:59(**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10 08:5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收费标准:0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贾云煊(招标人),张睿青、刘红领、王菲菲(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招标人:0312-****100,招标代理机构:0312-****088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服务中心 电话:0312-****60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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