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560000 元 采购方式: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0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价格最低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于爽、姚依涵、李莹娜、林芳、罗程
座机电话: 0877-****711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6-10-20 14:00:00
发布时间: 2026-10-14 20:45:15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是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承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交资格承诺函;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供应商可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采购人将在成交结果确定后对承诺事项开展事中事后核查,承诺不实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供应商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做出信誉承诺。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加急标书代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的,价格扣除****制造厂家中小企业划型为准;经销商/代理商自身规模不单独作为享受价格扣除的依据。
****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在询比报价评分时给予询比报价10%的扣除(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可享受本项目的价格扣除政策),用扣除后的询比报价参与询比报价评审。
未按要求提交对应声明/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本****制造厂家、经销商、代理商参与询比。供应商无论为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均应独立承担本项目全部供货、警用设备安装调试、制式涂装、现场培训、质保售后服务全部合同义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核心供货及改装调试工作;确需分包非关键性工作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的,仅接受1家有效响应。多家供应商投同一品牌型号产品的,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先后顺序,仅最先递交的为有效,其余该品牌其他供应商的响应作无效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询比,如同时参与,相关响应均作无效处理。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