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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内燃机车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路内燃机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铁路内燃机车租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鉴于原《内燃机车租赁服务合同》(合同编号:****、NFTL2025-8号)即将到期,****公司铁路运输生产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租赁2台铁路内燃机车。
(二)租赁用途:
1. 1台用于**东站作业点,负责**东站、鸭江站调车作业。
2 .1台用于万盛南站作业点,负责万盛南站、万盛站调车作业及三江(国铁站)至万盛南小运转作业。
(三)租赁期限:
1. **东站作业点内燃机车租赁期限为12个月(即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 .万盛南站作业点内燃机车租赁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3. 说明:根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设备监规〔2024〕24号)第八条规定"至2027年底,重点区域的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应当全部退出铁路运输市场",届时公司调车机车的租赁方式、车型、租金单价等将出现新的变化,故本次租赁期限设定至2027年12月31日。
(四)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五)机车交付:中标单位负责办理租赁机车的过轨手续,将租赁机车按时押送至指定地点(**东站和万盛南站),并与招标单位办理交付手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拥有拟出租机车的所有权,并能提供设备的履历簿资料(含设备型号、生产厂家、运用维修记录等)。
3. 投标人须具备在国铁、地方铁路或大型工矿企业内燃机车租赁业绩,并需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或验收证明。
4. 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4日到2026年10月18日,联系招标人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格预审资料,通过资格预审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二)资格预审资料提交地点:****车站大道40号,****物资设备部(6楼);联系人:韦先生、龚先生(电话:139****8778、158****9801).
(三)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须****公司指定账户,并将银行回单上传给资格预审人员核实,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投标地点与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车站大道40号,****财务部(5楼),收件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39****9479;开标地点设在****四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通过EMS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司大厅公示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车站大道40号
联系人:韦先生 、龚先生
电 话:139****8778、158****9801
邮 编:408400
铁路内燃机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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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