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项目
拍卖公告
受委托,****对**区辖区内414辆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项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区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经营权,包含**区辖区内414辆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出让期限自《经营权出让合同》签订日至2030年12月31日,起拍价为87.06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零陆佰元整),出让价格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折算,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出让的标的仅为广告经营权,不包含顶灯硬件及设备的所有权,受让人仅负责广告内容设计、审核报送与上刊投放,顶灯硬件的维修维护由出让人负责。
巡游出租车顶灯为LED电子显示屏,产权属于出让人,顶灯硬件依附于营运出租汽车,出租汽车产权****公司或司机个人。
本项目属于市政公共**使用权有偿出让,遵循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经营期限:本项目出让期限与**区第四轮巡游出租汽车顶灯经营权期限截止时间相匹配,自《**区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出让收益实行一年一缴,具体缴费时间和方式在合同中约定。标书代写
二、竞买人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的查询截图;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竞买人参与竞拍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拍卖活动且期限未满的情形。
(五)缴纳10万元保证金。
三、拍卖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4日。
四、标的展示
标的展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工作日9:00-17:00)。
展示地点:有意向的竞买人持竞买资料至****洽谈咨询,拍卖人带领竞买人对其经营权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
五、竞买申请提交方式及时间
(一)竞买申请方式
本项目竞买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有意向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提交竞买申请,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竞买人请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注册申请办理。数字证书领取地址:****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工0883-****710。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CA)后需下载安装驱动后方可登录。
申请提交方式:进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登录→国有产权→找到要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人资料并提交申请。
(二)竞买申请提交时间
提交竞买申请起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00至2026年11月5日17:00。
(三)竞买申请上传提交的资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的查询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参加竞拍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竞买申请书;保证金缴纳凭证;****公司公章。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竞买申请书;保证金缴纳凭证。
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
六、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金额
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为2026年11月5日17:00。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证金****银行转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的付款账户必须是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的企业和自然人账户,并与****联系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由******交易中心确认到账后具备竞买人资格,未竞得标的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成交的在支付成交价款且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原路退回给受让人。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交易中心
账 号:570********82012
开户行:(****银行****公司
七、竞买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18:00,拍卖人于截止时间前审核竞买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只有审核通过的竞买人才能取得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八、竞价方式及受让人的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会当日提前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等待竞价开始,网上竞价系统将在拍卖开始时自动进入竞价程序,竞价方式为连续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系统予以确认不得撤回。
本次拍卖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以拍卖会结束前的最高应价为最终成交价。拍卖成交后,受让人在拍卖会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会结束后与出让人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九、网络拍卖竞价时间和加价幅度
拍卖时间:2026年11月6日9:30开始,限时竞价5分钟(延时除外)。起拍价:87.06万元,加价幅度每次0.2万元,可以以0.2万元的倍数进行跳价。
十、竞买须知
(一)本次拍卖活动为网上公开竞价,请竞买人务必咨询了解网上竞价的相关流程和规则,提前自行调试好电脑设备和网络,如因竞买人不了解流程或设备、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出让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经营期限内,受让人负责**区辖区内414辆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的运营管理工作。
(四)受让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全部成本费用,独立解决顶灯广告经营过程中与广告主等利益相关方的一切纠纷。
(五)建立健全**区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运营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以及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运营管理人员,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广告审核制度,所有广告素材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完备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放。
(七)广告收费应当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得哄抬广告价格,不得开展恶意竞争。
****政府公益性广告投放力度,做好公益性广告宣传工作,同时兼顾受让人的广告经营收益,约定414辆出租汽车每月有效公益性广告宣传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总广告时间的20%、不高于总广告时间的30%,具体内容在经营权出让合同中明确。如遇国家重大活动需要增加超过30%的公益广告投放时间,受让人应当积极配合。
(九)受让人不得将顶灯广告经营权分包或转租。
(十)本公告中未尽事宜,详见公告下附件《竞买须知》。
十一、拍卖联系人
凃丽芳 137****7699(因工作需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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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