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03地块建设项目工程幕墙(石材和铝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现对该分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省**市**区永中街道瑶南二路与青龙路交叉口,西侧为永中直河,南侧为瑶南二路,东侧为**六路,北侧为永中西路。1#楼为多层商业及配套用房,2#-8#楼为高层住宅及其裙房,9#楼为多层办公。总建筑面积108837 ㎡,其中地上建筑计容面积为75807㎡,地下建筑面积为33030㎡。本工程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和玻璃幕墙工程专业分包预算造价约****6298.24元元人民币,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2计划工期:服从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必须配合土建、精装、总包节点工期,不得影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如果中标方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通知中标方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中标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步骤,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完工工期限要求。前述所有要求的相关费用已包括中标价格内。
2.3质量目标: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确保“瓯江杯”,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中标人必须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业主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创杯费用、奖励等相关费用已包括在中标价格内,不再额外奖励,若因投标人原因致使招标人不能创杯的,以最终结算价的1.5%予以扣除。中标人不得以参建单位名义申请本工程奖项。若因中标人工程质量造成招标人损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向招标人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安全文明要求:按省级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并承担自身范围的安全文明责任及赔偿。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和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分包范围和内容:按深化后施工图纸及所有相关的设计变更单、施工联系单、技术联系单等;从本工程分包施工的相关人员、材料与机具设备进场至该分项专业施工分包所有内容完成后、验收前的全部清理工作直至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格质量等级的全过程。具体包括本分包工程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和玻璃幕墙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至工地、安装、检测验收,资料报审及归档等全部施工内容,工作包含且不限于施工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资料报验、竣工验收、产品保护、工程款报表、工程联系单签证、标后核对、结算办理、竣工资料、质保期保修,与总包方及其它分包方联系协调工作等相关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企业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和承诺进行评审,未按要求提供的,应否决其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已入****合格分供商库专业工程类名录。
②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2021年10月1日起须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600万元或以上的幕墙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3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10月21日;上午 0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在**市鹿****路 619 号建设商务大厦 18 楼招投标室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购领时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集团入库网页截图、并联系代理机构经办人员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 年10月27日下午 14 时 30 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鹿****路 619 号建设商务大厦 18 楼招投标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本次招标公告在****招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鹿****市鹿****路 666 号汇富大厦 303 室
联系人:岑先生、蔡先生(项目经理)
电话:0577-****6317、158****58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鹿****路 619 号建设商务大厦 18 楼招投标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53****2055
****管理部门:****集团纪检室
业务举报电话:0577-****6317
纪检举报电话:0577-****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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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