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医用瓶装气体采购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2027年度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查,现将本次调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2027年度医用瓶装气体采购:拟采购医用瓶装气体一批,包括医用氧气、高纯二氧化碳、高纯乙炔气、氦气、标准气(详见附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送货,根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如为生产厂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医用氧气、高纯二氧化碳、高纯乙炔气、氦气、标准气(详见采购清单列表的技术参数);
②如为经销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医用氧气、高纯二氧化碳、高纯乙炔气、氦气、标准气(详见采购清单列表的技术参数);
(2)所投医用瓶装气体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须含有批准文号;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如投标人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2.2.4.2 条规定许可条件允许共享的,应当按规定提供《气瓶充装许可证》,并出具允许共享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调研要求
1.资料要求
调研资料必须但不仅限于含有以下文件(缺少以下任何一项视为无效响应):
(1)资质证明:包含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清晰反映企业经营范围);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4)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三份(提供合同关键页、成交公告等证明材料);
2、报名地点
****总务科,或将电子版、原件扫描件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市场调研”发送到邮箱****@qq.com。
四、报名期限
从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8:30至11:30,14:30至17:30)。
五、说明
1.****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告。
2.本次调研仅为市场信息收集,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我院无义务必须采纳任何服务商提出的方案。
3.所有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我院承诺对资料内容予以保密,仅用于本次内部评估。
4.在调研期间,我院可能根据需要安排现场勘查或进行商务洽谈,请服务商保持通讯畅通。
5.对于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服务商,其资料可能不被纳入评估。
六、联系事项
地址:****陵园路34号10号楼后勤楼3楼总务科
联系人:陈可耀
联系电话:0766-****593
感谢各服务商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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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