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推进规划许可业务电子证照应用,决定推行规划许可业务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推行电子证照的范围包括规划许可“一书三证”业务,具体为: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启用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区全面推行规划许可业务电子证照。
三、获取方式
建设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规划许可电子证照:
(一)登录**政务服务网,进入“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点击“**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审批结果及证照”栏目查找已申报项目,即可查看、下载相关电子证照;
(二)登录**政务服务网或者“鄂汇办”APP,在“我的证照”栏目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证照,实现7×24小时线上获取。
四、其他事项
(一)规划许可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可作为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除涉密项目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启用电子证照后,原则上不再核发纸质证照。
(二)前期已取得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启用电子证照后,建设单位在纸质证照有效期内申请变更证照相关载明事项的,经批准后换发电子证照。
(三)规划许可证附图嵌入电子证照正本二维码中,建设单位扫描二维码即可在线查看、下载项目附图,实现“一码见图、图证一体”。
(四)电子证照加盖合法电子签章,可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鄂汇办”APP等平台调用、亮证和扫码核验。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证照的一律无效,对于伪造、篡改电子证照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六)涉密项目暂不核发电子证照。
线下办理窗口:****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集成办综合窗口(**市**区**路8号)
咨询电话:07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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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