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桑梓镇中心学校(二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及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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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区)**学生宿舍及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现行相关政策,对我单位的****(二校区)**学生宿舍及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进行线下竞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二校区)**学生宿舍及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合同定价方法:固定单价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是为****(二校区)**学生宿舍及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提供全套图纸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二校区)总用地面积:26606m2,约39.9亩。本项目需用地面积1150.08m2,建筑面积:6330.10m2。主要建设内容:**一栋5层楼的学生宿舍(顶****教研室,设置报告厅、物理、生物实验室,****停车场等。1-5层层高3.6m,室内外高差0.15m。建筑总高度20.8m,耐火等级为二级。消防、防水.防雷、防污,绿建、装配式建造等设计,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二)预算金额:根据《**县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新教发【2025】1号文件,该设计项目预算金额为101281.6元。

(三)采购限价:91153.4元。

三、供应商条件

(一)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提交材料:

(1)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0日9时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9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递交地点及方式:****思教楼3楼小会议室;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或其他方式。

(4)资料及密封要求:资料必须包含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证书应与投标单位一致)、④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⑤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⑥报价单(总价)、⑦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外层密封信封须注意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

(二)现场递交人员要求:

1、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本人递交资料并到达开标现场。标书代写

2、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及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3、《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和有效期,现场递交人员委托人应和到场人员一致。

4、开标当天项目负责人用现场述标演示: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述标内容须涵盖对项目特殊性的理解、设计思路及服务承诺,述标****委员会的专业质询。标书代写

(三)登记签到:递交后须在《签到表》上签字登记。

五、组织评选

1、评选时间:2026年10月20日9时35分(**时间)。

2、采购过程由采购人牵头、监督人员配合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凡符合资质条件的,按投标人报价从低至高选定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2.1评标办法

评审程序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投标文件格式及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实质性响应判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场,或证件不齐、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技术指标(如容积率、绿地率、平面设计、绿色建筑标准等)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负责人在述标答****委员会质询,或回答内容明显无法体现其对项目理解、设计思路混乱,****委员会集体认定不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评审:对通过上述所有审查(即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3、异常报价

3.1投标报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3.1款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3.3采购人及监督人员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

3.5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六、公示与合同签订

(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至报名截止。

(二)中选结果在上述网站公示1天。无异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设计合同。

七、采购中止条款

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决定部分或全部中止采购活动:

1、符合专业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监督人员认为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不可抗力或项目重大调整导致采购取消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5、采购人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

八、其他

(一)本公告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二)采购人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

(三)联系人:周元知 联系电话:139****3965

戴 阳 联系电话:199****3737

地址:****

采购人:****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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