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跟踪审计及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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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跟踪审计及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骆岗街道(**经开区)**路17号 成交金额:1.96‰(费率) 评审得分:80.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跟踪审计及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为**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设备更新跟踪审计服务,对**市现有14座垃圾转运站进行提升改造、更换17套主要压缩设备、并更新垃圾运输车、吸污车等新能源(纯电动)环卫车辆19辆及配套压缩箱、增设6台充电桩及配套电气设备、除臭设备、转运站配套土建等进行跟踪审计服务及竣工决算审计。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跟踪审计完成后结束止。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现行的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和园小区9#楼504室,联系电话:180****1947。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管理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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