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市圣亿建筑材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审批
吉林-吉林-龙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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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时间: 2026-10-15 09:37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5日我局拟对****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1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1984

通信地址:**市**区**西路10号

邮 编:132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市**区大砬子村二社

****

******公司

一、****位于**市**区大砬子村二社,租赁**市**区清江石场现有厂区及生产设施建设一条年产10000m3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建设内容:****搅拌站一层设控制室、称重计量系统及骨料、粉料提升系统;二层设一套单批次处理能力为2000kg的沥青混凝土的搅拌设备,配套设5个配料斗、1台传送设备、烘干筛分系统。**1台180万Kcal/h导热油炉,燃料为轻质柴油,用于沥青罐保温;沥青接卸区占地面积为6m2,设1台密闭沥青接卸槽;柴油罐区,占地面积110m2,设1座容积为50m3卧式地上储罐,四周设0.5m高防渗防火堤。沥青罐区,占地面积150m2,设2个卧式地上储罐,容积为50m3/个,四周设0.5m高防渗防火堤;2个矿粉筒仓,容积为50m3/个,配有仓顶布袋除尘器。小骨料库房,占地面积300m2,设三面封闭式罩棚,西侧安装推拉门;大骨料堆场,占地面积300m2,设三面硬质围挡并苫布覆盖,安装推拉门;设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30m2,密闭建筑物;一般固废贮存间,占地面积20m2,密闭建筑物;内部混凝土防渗,洗车区,占地面积15m2,用于进出车辆车轮冲洗;设置排水沟(深度0.15m、宽度0.2m,长度约112m)及一座45m3沉淀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厂区建设硬质围挡,明确占地范围。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7人,8h/d,年生产90天(4-10月)。其中主要生产设备年运行540h,导热油炉运行时间2160h。本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生产用热取自**导热油炉。本项目占地面积为9279.5m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期车辆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施工边界设临时围挡,对现场和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对易产尘的建筑材料的堆存及运输过程采取防尘覆盖措施;焊接烟气采用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工程机械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修改单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拆除厂区内遗留燃煤导热油炉,拆除的锅炉炉体由厂家回收;废弃土石方送有资质的消纳机构处置;设备外包装物****回收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夜间禁止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车辆清洗和厂区抑尘,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

3.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骨料烘干、筛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沥青混合料出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沥青烟、苯并[a]芘;导热油炉燃油烟气和烘干燃烧器燃烧柴油产生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骨料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覆盖,骨料库房、骨料堆场设置三面密闭围挡,一侧安装推门用于骨料运输,并设置洒水抑尘设施;骨料上料口加装半封闭投料口,物料采用封闭传送带运输,搅拌主机采取封闭围挡,配料斗设置三面式密闭罩,干燥滚筒、****搅拌站;进厂沥青采用管道泵入密闭沥青接卸槽;柴油储罐罐顶设呼吸阀,储罐上料采用密闭管道泵送方式;厂区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定时洒水降尘。

矿粉采用封闭罐车运输,矿粉筒仓仓顶设置袋式除尘器,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燃烧器燃油烟气、骨料筛分废气、烘干废气通过管线密闭收集,进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混合出料口采用环保车棚,密闭上料,出料废气采用负压收集,沥青储罐呼吸废气由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均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采用轻质低硫油燃料,导热油炉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燃油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送当地垃圾集中收集点,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合格石料委托碎石加工单位处理后回用;废布袋委托有资格单位处置,沉淀池污泥外送建筑工地利用,废导热油、废沥青渣、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不在厂内暂存;废活性炭、废焦油渣、废机油、废清洗剂、废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其中废机油、废导热油桶、废润滑油、废清洗剂、废焦油渣包装桶底部设置托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加强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6.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厂区道路、一般固废贮存间、小骨料库房及大骨料堆场地面为简单防渗区;沉淀池、洗车区、排水沟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危废贮存点、罐区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10-7cm/s。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制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增强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8.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