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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内容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医保办发33号)、《****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医保发16号)和《**市医疗保障协议管理规程》(呼医保发7号)文件有关精神,经严格评估,准许纳入医**点,现****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打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将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0471-****507。
特此公告。
附件:**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合格名单(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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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合格名单
(1家)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法人 | 地址 | 结算服务类型 |
| 1 | **** | 徐晓欢 | 新**24米规划路以西、30米规划路以北 |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