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
| ******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10-15 | 关键词:||
| 关于******公司年产3万公里浮空器系留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3万公里浮空器系留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发改委备案文件(****),该****经济开发区高沟片区,拟**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中心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购置并安装挤塑机、编织机、束丝机、喷码机、并丝机等生产设备,配套附属设施建筑等,建设年产3万公里浮空器系留电缆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万公里浮空器系留电缆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建设和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处理厂接管标准。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挤绝缘废气、挤护套废气、喷码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中塑料制品工业限值要求;氯乙烯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2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乙烯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5企业边界VOCS排放限值;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西侧、东侧、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排放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油墨盒、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擦拭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废金属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换色废料、废抹布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至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执法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请****经****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六、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运行。
2026年10月15日
抄:****经****,****分局相关股、室、站、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