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产业园 5 号楼电梯整机换新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代理机构)受**** 委托,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创新产业园 5 号楼电梯整机换新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范围:本次项目包含1 台客货两用电梯整机换新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勘查复核、旧电梯全套设备拆除、井道土建复核及必要整改、全新客货两用电梯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安全试验、文明施工围挡防护、施工垃圾清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申请第三方监督检验、取得监检合格报告、配合完成电梯使用登记变更全套法定手续;旧梯解体搬运至采购人院内指定存放点;竣工资料整理移交、验收交付、电梯换新期间保障采购人及4家承租单位物资转运需求等全部工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交货地点:****工业园B区安祥路5号创新产业园 5 号楼
交货期:总工期50 个日历天;拆除及安装阶段约 15 天电梯停止使用,供应商须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明确可落地的货物运输保障措施,保障 5 号楼 4 家承租单位及采购人货物转运需求,方案须报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 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如供应商是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须提供扫描件。
(3)如供应商是代理商,①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为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须提供扫描件。②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函或制造商出具的其他代理许可证明资料。③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须提供扫描件。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梯,仅限一个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否则将均被否决。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见上述具体要求
2.2 财务要求
/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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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电梯的供货、安装的业绩。标书代写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包含不限于首页、合同范围页、签订时间页、签章页。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须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见上述具体要求
2.4 信誉要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5 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6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7:00。标书代写
3.2 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平台进行注册(免费)。标书代写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30。标书代写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标书代写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 ****工业园B区安祥路5号
联系人:张天莉
电话:188****2569
电子邮件:****@sinochem.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丽泽路24****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俞轶凡 田晓曦
电话:189****4805 180****5007
电子邮件: ****@sinochem.com ****@sinochem.com
项目负责人:俞轶凡
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2892
6. 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5条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 监督部门
采购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电话 5632 0919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 孟祥勇, 010-****3272, ****@sinochem.com
本项目业务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5条。
8. 其他
8.1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获取、报价、评审和成交均在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进行。
8.2 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供应商,应在2026年10月22日17:00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供doc格式及其盖章扫描件)提出。
日期: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