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林周县拉萨河支流牛玛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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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6-10-15 10:19:07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价款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评标办法 标书代写 答疑澄清时间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90天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300000元(人民币元)
****0359.93元(人民币元)
综合评估法2026-10-15 10:19:07
2026-10-15 10:19:07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6年10月10日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市**县**河支流牛玛沟水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及配套招标文件,现结合项目实际实施需求,对招****委员会组成的相关条款进行公开澄清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对应条款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委员会的组建约定:

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标书代写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的专家2人,共计5人;标书代写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自治区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标书代写

二、更正后正式条款

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标书代写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的专家2人,招标人代表2人,共计7人;标书代写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自治区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标书代写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法定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文件与本次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为准;

2.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全部保持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自治区**市**县江热夏乡(S202 省道北侧)

联系人:李自强

电话:153****60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热噶****广场商业楼7楼705号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36****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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