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质人才园电梯维保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街道****创业大街1#楼208室
成交金额:69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新质人才园电梯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园区范围内35 部乘客电梯的维护保养及紧急救援服务。 服务要求:提供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定期保养、故障抢修、紧急救援、档案管理、应急处置配合等专项服务,确保园区电梯安全运行 服务时间:自 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14日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单志友、钱龙、汪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5%;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公司****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弋****开发区**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5号楼1114室
联系方式:0553-****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赤铸山路70号二楼
联系方式:183****67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国平
电话:183****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