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现对《丁塘港东路东侧、漕上**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丁塘港东路东侧、漕上**侧(****)地块(以下简称“丁塘港东路东侧地块”)位于**省**市**区丁堰街道,用地红线占地面积37038 m2(约55.56亩)。该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一类用地)。
地块内最早为村庄和农用地;2004年,地块内功能布局基本成型,北部和中部主要是村庄和农用地,西侧是养殖塘,南侧有一条河沟,河沟再往南为藤田酒业的发酵罐区(自1993年左右建成至2013年拆除期间未生产、未试运行);2005年~2012年,地块内功能区域及用途无明显变化;2013年,地块内南侧的发酵罐区拆除,其余区域无变化;2015年~2017年,发酵罐区拆除后**临时项目部,地块内村庄拆除、坑塘回填;2018年,原河沟西侧部分回填,东侧部分未回填,形成蓄水坑塘,河沟以北区域种植树木;2019年,地块内南侧的项目部拆除,其余区域无明显变化;2020年~2026年,地块内无明显变化。现场踏勘期间,项目地块内原建(构)筑物均已拆除,地面基本平坦、无明显起伏,除东南角有一个现状坑塘外,其余区域种植树木。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规定: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办事处委托******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探明该地块历史上的生产活动是否对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工作,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常环土〔2023〕102号)等相关导则和指南编制了《丁塘港东路东侧、漕上**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采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