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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547744 | 建设单位法人:聂良华 |
| 朱健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 ******工业园A区13-2号 |
| ****丙烯酸乳液和聚氨酯树脂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工业园A区13-2号 |
| 经度:113.091922 纬度: 22.2758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15 |
| 江环审〔202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5477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654774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101MA5CUEN649,****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5-05-31 |
| 2025-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1 |
| 2026-09-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gk.dayang-soft.com/index.php?m=content c=index a=show catid=6 id=2261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厂年产环保水性内外墙涂料7000吨/年、水性聚氨酯树脂400吨/年、水性丙烯酸乳液1400吨(作水性内外墙涂料生产的原辅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全厂年产环保水性内外墙涂料7000吨/年、水性聚氨酯树脂267吨、水性丙烯酸乳液1167吨(作水性内外墙涂料生产的原辅材料) |
| 改扩建项目分期建设,设计生产能力未达到设计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水性内外墙涂料:物料称量→高速分散→高速研磨→指标检测→中速分散→指标检测→计量包装,②水性聚氨酯树脂:预溶→干燥→混合→过滤封装,③水性丙烯酸乳液:投料→预乳化→升温聚合→过滤封装 | 实际建设情况:①水性内外墙涂料:物料称量→高速分散→高速研磨→指标检测→中速分散→指标检测→计量包装,②水性聚氨酯树脂:预溶→干燥→混合→过滤封装,③水性丙烯酸乳液:投料→预乳化→升温聚合→过滤封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采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理措施。现有项目水性内外墙涂料生产线生产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改扩建项目乳液和树脂生产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任意点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核算)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B.1的特别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者。 ②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通过分类收集进****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2间****处理厂的接管****园区****门市**古井****处理厂进行深度达标处理。 ③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④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落实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厂区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令)的规定。 ⑤环境风险:做好生产车间、仓储罐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的防腐防渗措施,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 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和雨污水管道隔离闸,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水得到收集和妥善处理,不排入外环境。加强事故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①废气:原有水性内外墙涂料生产线位置发生调整,部分废气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24米)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部分废气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楼顶(24米)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水性聚氨酯树脂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②废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由车间2内关闭的水性木器涂料生产线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故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增加。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2间接排放限****处理厂接管标准(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崖门水道。纯水制备浓水除含盐量较高外,其余指标浓度较低,作为清净下水排污雨水管网。 间接冷却水属于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③噪声: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除尘灰收集暂存后返回生产;包装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堆放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点(位于厂区的东侧,占地约10m2,地面已硬底化以及粘贴相关标识);废清洗液、废吸收液、废滤渣、废滤网、废抹布、废导热油、废活性炭、不能回收利用的包装固废、废矿物油、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分类堆放在危废仓中(位于厂区的东南侧,占地约50m2,危废仓已做好防渗、围堰以及粘贴相关的标识)。 ⑤环境风险:企业建设有1个788.4m3的应急池,配套有应急闸门、应急泵及PVC管,以及足够的应急物资。厂区内粘贴相应的应急处置卡和相关标识。 |
| 生产线位置发生调整;水性内外墙涂料增加一套废气治理设施;水性丙烯酸共用一套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加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4583 | 0 | 0 | 0 | 0.458 | 0.458 | |
| 0 | 0.367 | 0 | 0 | 0 | 0.367 | 0.367 | |
| 0 | 0.006 | 0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002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2 | 0 | 0 | 0 | 0.02 | 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16 | 0 | 0 | 0 | 0.216 | 0.216 | / |
| 0 | 0.069 | 0.182 | 0 | 0 | 0.069 | 0.069 | / |
|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混凝沉淀+初沉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2间接排放限****处理厂接管标准(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脉冲布袋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水性内外墙涂料) | 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总VOCs参照该标准中TVOC的特别排放限值进行评价,监测结果满足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脉冲布袋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水性内外墙涂料) | 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总VOCs参照该标准中TVOC的特别排放限值进行评价,监测结果满足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3 | 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水性丙烯酸乳液)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4 | 脉冲布袋除尘+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水性聚氨酯树脂) | 国家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落实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厂区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令)的规定。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全部返回生产,作为生产原料使用,不做危废管理;包装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除尘灰收集暂存后返回生产;堆放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点(位于厂区的东侧,占地约10m2,地面已硬底化以及粘贴相关标识);废清洗液、废吸收液、废滤渣、废滤网、废抹布、废导热油、废活性炭、不能回收利用的包装固废、废矿物油、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分类堆放在危废仓中(位于厂区的东南侧,占地约50m2,危废仓已做好防渗、围堰以及粘贴相关的标识)。 |
| 1 | 做好生产车间、仓储罐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的防腐防渗措施,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 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和雨污水管道隔离闸,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水得到收集和妥善处理,不排入外环境。加强事故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企业建设有1个788.4m3的应急池,配套有应急闸门、应急泵及PVC管,以及足够的应急物资。厂区内粘贴相应的应急处置卡和相关标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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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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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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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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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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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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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