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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81MAEGDYBC96 | 建设单位法人:赵宇峰 |
| 王晓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北街与**路交汇处 |
| **市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北街与**路交汇处 |
| 经度:122.693150 纬度: 40.8951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14 |
| 海环审字〔2025〕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8-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00 |
| 22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81MAEGDYBC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所有限公司 |
| 912********000138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0MA0TX4C6X6 | 竣工时间:2026-08-2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11UxZID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位于**市**北街与**路交汇处,用地面积7501m2,建设处理能力为10万吨/年的建筑****中心一座,设有建筑垃圾分拣及破碎线、建筑垃圾**化制砖线,年均生产4200万块再生混凝土道路砖,总面积84万m2/a。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8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市**北街与**路交汇处,用地面积7501m2,建设处理能力为10万吨/年的建筑****中心一座,设有建筑垃圾分拣及破碎线、建筑垃圾**化制砖线,年均生产4200万块再生混凝土道路砖,总面积84万m2/a。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2万元。 |
| 环保投资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⑴ 原料进厂、预分拣⑵ 筛分、人工分选、风选⑶ 破碎、磁选⑷ 筛分⑸ 配料搅拌⑹ 成型工序⑺ 码垛系统⑻ 养护工序⑼ 成品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①原料进厂、预分拣②破碎、筛分、风选、人工分选③破碎、磁选④筛分⑤配料搅拌⑥成型工序⑦码垛系统⑧养护工序⑨成品外售 |
| 对照环评,本项目新增轻物质分离器,振动给料机。轻物质分离器(风选)为密闭循环,不外排。振动给料机粉尘产生量极小(类比<0.01 kg/t原料),通过雾炮喷淋后基本无肉眼可见粉尘,可忽略不计。根据产线布局配置多条输送皮带,各转运落差点均增设集气罩,并入除尘系统。新增设备导致的粉尘排放量净增量较小,低于许可排放总量的1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生产工序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物料放置于封闭库房或筒仓内。破碎、筛分、风选、转运、骨料进料、搅拌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原料区装卸料、建筑垃圾上料、下料和骨料、渣土堆场采用喷淋抑尘、雾炮抑尘,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 加强水环境保护。车辆洗车平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处理厂的相关标准要求后,经管网排****处理厂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保护地下水和土壤。 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夜间不生产,确保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理分别对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序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车间内设置喷淋和雾炮。破碎、筛分、风选、转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进入DA001排气筒排放。骨料进料、搅拌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进入DA002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车辆洗车平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8978-1996)、《**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处理厂的相关标准要求后,经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夜间不生产,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4类标准要求。 渣土存放在车间渣土堆存放,用于回填**市其他低洼区,木块、柔性材料、轻质材料运输****发电厂处置,废铁及其他非金属外售处理,不合格品在尚未硬化时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地面落地灰分别集中收集,回用至生产系统;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除尘袋厂家回收处理,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验收阶段暂未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如后期产生,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单位在厂区内设置1处危废贮存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单位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做好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已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为****。本项目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正在履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62 | 0 | 0 | 0 | 0.016 | 0.016 | |
| 0 | 0.016 | 0.045 | 0 | 0 | 0.016 | 0.016 | |
| 0 | 0.0012 | 0.0024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0400.79 | 0 | 0 | 0 | 20400.79 | 20400.7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44 | 0 | 0 | 0 | 1.44 | 1.4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项目产生的废水仅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五道河。 | 厂区总排口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监测因子:pH、CODCr、氨氮、SS、总氮、总磷、BOD5;项目废水氨氮、总氮、总磷、COD、SS、BOD5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限值要求;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标准限值要求。 | |
| 1 | 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项目产生的废水仅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五道河。 | 厂区总排口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监测因子:pH、CODCr、氨氮、SS、总氮、总磷、BOD5;项目废水氨氮、总氮、总磷、COD、SS、BOD5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限值要求;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标准限值要求。 | |
| 1 | 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项目产生的废水仅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五道河。 | 厂区总排口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监测因子:pH、CODCr、氨氮、SS、总氮、总磷、BOD5;项目废水氨氮、总氮、总磷、COD、SS、BOD5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限值要求;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标准限值要求。 | |
| 1 | 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项目产生的废水仅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五道河。 | 厂区总排口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监测因子:pH、CODCr、氨氮、SS、总氮、总磷、BOD5;项目废水氨氮、总氮、总磷、COD、SS、BOD5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限值要求;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车间内设置喷淋和雾炮。破碎、筛分、风选、转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进入DA001排气筒排放。骨料进料、搅拌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进入DA002排气筒排放。 | 处理设施出口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厂界外20米处的上风向设置1个点位,厂界的下风向设置3个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 |
| 1 | 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车间内设置喷淋和雾炮。破碎、筛分、风选、转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进入DA001排气筒排放。骨料进料、搅拌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进入DA002排气筒排放。 | 处理设施出口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厂界外20米处的上风向设置1个点位,厂界的下风向设置3个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 |
| 1 | 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车间内设置喷淋和雾炮。破碎、筛分、风选、转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进入DA001排气筒排放。骨料进料、搅拌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进入DA002排气筒排放。 | 处理设施出口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厂界外20米处的上风向设置1个点位,厂界的下风向设置3个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 |
| 1 | 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车间内设置喷淋和雾炮。破碎、筛分、风选、转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进入DA001排气筒排放。骨料进料、搅拌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进入DA002排气筒排放。 | 处理设施出口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厂界外20米处的上风向设置1个点位,厂界的下风向设置3个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
| 1 | 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 | 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夜间不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并利用厂房建筑隔声。 | 昼间监测2次,监测2天;项目东、南、西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
| 1 | 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 | 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夜间不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并利用厂房建筑隔声。 | 昼间监测2次,监测2天;项目东、南、西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
| 1 | 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 | 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夜间不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并利用厂房建筑隔声。 | 昼间监测2次,监测2天;项目东、南、西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
| 1 | 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 | 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夜间不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并利用厂房建筑隔声。 | 昼间监测2次,监测2天;项目东、南、西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 1 |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理分别对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渣土存放在车间渣土堆存放,用于回填**市其他低洼区,木块、柔性材料、轻质材料运输****发电厂处置,废铁及其他非金属外售处理,不合格品在尚未硬化时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地面落地灰分别集中收集,回用至生产系统;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除尘袋厂家回收处理,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验收阶段暂未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如后期产生,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单位在厂区内设置1处危废贮存点。 | |
| 1 |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理分别对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渣土存放在车间渣土堆存放,用于回填**市其他低洼区,木块、柔性材料、轻质材料运输****发电厂处置,废铁及其他非金属外售处理,不合格品在尚未硬化时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地面落地灰分别集中收集,回用至生产系统;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除尘袋厂家回收处理,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验收阶段暂未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如后期产生,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单位在厂区内设置1处危废贮存点。 | |
| 1 |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理分别对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渣土存放在车间渣土堆存放,用于回填**市其他低洼区,木块、柔性材料、轻质材料运输****发电厂处置,废铁及其他非金属外售处理,不合格品在尚未硬化时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地面落地灰分别集中收集,回用至生产系统;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除尘袋厂家回收处理,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验收阶段暂未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如后期产生,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单位在厂区内设置1处危废贮存点。 | |
| 1 |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理分别对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渣土存放在车间渣土堆存放,用于回填**市其他低洼区,木块、柔性材料、轻质材料运输****发电厂处置,废铁及其他非金属外售处理,不合格品在尚未硬化时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地面落地灰分别集中收集,回用至生产系统;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除尘袋厂家回收处理,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验收阶段暂未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如后期产生,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单位在厂区内设置1处危废贮存点。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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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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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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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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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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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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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