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营造校园文化环境,拟对学校南大门进行校园文化环境营造。
1.项目名称:****校园文化环境营造项目
2.项目预算:1.5万元。
3.校园文化环境营造项目:
①景观石刻字:在翠湖校区南大门景观石(长12米,高2.9米,厚1.5米)上雕刻校训“明德尚能博学日新”8个字,要求按照其既有书写样式进行排版、放样、雕刻,并对石材表面清理及成品保护。
②景观石射灯安装(不少于3盏):射灯灯具采购,灯位布置、角度调整,电线、套管、接线盒、配电箱或控制回路施工,接地、漏电保护,通电调试、亮度及效果调整。
需先提供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待校方确认后施工。可提前联系勘察现场。
二、采购方式:市场比价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完成本校园文化环境营造项目的施工履约能力,能够提供景观石基面处理、标识镌刻、石材防护等相关服务,并提供同类景观文化小品施工业绩证明。
四、供货、安装及要求
1.供货地点:****翠湖校区。
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改造完成。
3.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并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认证证书。
4.灯具可参考:欧普、雷士、三雄极光或同等及以上品质产品,景观配套照明灯具要求:户外LED景观灯,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具有国家3C认证,外壳耐腐蚀防锈,具备漏电、短路保护,光源寿命≥50000小时,整体质保不少于1年,满足校园露天环境长期稳定使用。
五、免费质保期及服务要求
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六、支付方式
按校方要求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性付款。
七、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
2.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3.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所投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4.投标报价提供的全部证书、认证、证明等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八、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凡符合投标资格、有意向的供应商,均为市场比价对象。请有意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于2026年10月22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若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等材料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投递至****总务处办公楼(第三食堂副楼)三楼317办公室邵主任处(若有邮寄报价表的必须提前和邵老师电话联系0562-****129)。
****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