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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参选机构:
我校于2026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校服采购遴选第三方代理机构实施方案》,因******公司提出质疑,经我校研究,现对原公告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
(一)原公告参选机构资格条件第(2)项“近3年内至少3****学校服招标代理业绩”,现更正为:“近3****学校服招标代理业绩”。
(二)原公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4日”,现**至“2026年10月15日17:00”。
二、其他事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条款及要求均保持不变。已按原资格条件报名的机构,其报名资格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请各潜在参选机构据此调整参选文件编制,并在**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聂中相
联系电话:139****7779
特此公告。
****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