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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30日我局受理**双****公司****基地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年至2026年10月19日。
| 项目名称 | 齐贤高性能硅碳****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经开区黄金大道21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受理日期 | 2026年9月30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链接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环境局0731-****9719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
| 备注 |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