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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3-****369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环境局院内
|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公司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重大变动) | 婺环评字〔2026〕5号 | 2026-7-8 |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