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新增无轨胶轮车辅运系统专项设计编制服务
| 项目编号 | **** | 采购经理 | 黄玉龙-139****2133 |
| 报名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10-16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10-17 09: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GBWSJLCSJ202610-14 | ****井下新增无轨胶轮车辅运系统专项设计编制服务 | 专项设计 | 1 | 项 | 7个工作日 | 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 2、支付方式:投标人提交论证报告取得市级专家审查并通过后.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采购方按财务流程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 3、投标单位含6%税报价不得高于190000.00元,否则投标无效。
3.技术条款:1、《****井下新增无轨胶轮车辅运系统专项设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运输车辆通用安全技术条件》(MT/T1199-2023)等标准开展编制工作。 3、中标方按采购方提供的资料、报告等开展编制服务工作。 4、中标方项目经理组织专家及人员对所编制的报告及时进行审查,并及时按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完善,最终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告。 5、成果交付:纸质版:提供正式装订文本3套;电子版:Word、PDF、CAD 图件全套,成果产权归采购人,中标方承担保密责任。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建设部(住建部)统一颁发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采矿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明扫描件)。 4、必须提供自2023年10月1****煤矿辅助运输系统改造设计编制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