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5
****委托****承担了****建筑用石灰岩、黏土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建筑用石灰岩、黏土矿开采加工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建筑用石灰岩、黏土矿开采加工项目位于**县沙泉镇、社梁乡,**中心坐标为东经111°19′54.219″,北纬:39°06′37.328″。2026年5月9日,河****管理局下发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本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开采石灰岩和黏土矿9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矿山运输道路、采准工程、矿石加工及其他辅助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王总
联系电话:139****5115
地 址:**省**市**县沙****小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地 址:**省**市**区南寒街****广场10号楼1913室
邮 编:030001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6****7341
邮 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了方便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反馈对本项目的个人意见及建议,特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网络链接如下,公众可自行下载。
链接: https://pan.**.com/s/1dy6ois8TcrDcV_wf_Cen7wpwd=x2zw 提取码: x2zw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毕个人意见或建议后,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示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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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