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安防智能化配套设施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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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安防智能化配套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分标准序号1 投标技术、商务响应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评价:
1.技术、商务响应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此项得满分,12分;
2.标注“▲”为实质性条款,存在负偏离的为无效标;
3.其他产品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
4.此项最多得12分,最低得0分。
说明:1、提供产品参数偏离表,并明示是否存在正、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技术、商务响应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评价:
1.技术、商务响应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此项得满分,14分;
2.标注“▲”为实质性条款,存在负偏离的为无效标;
3.其他产品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
4.此项最多得14分,最低得0分。
说明:
1.提供产品参数偏离表,并明示是否存在正、负偏离或无偏离。
2.**网、视频专网核心交换机核心产品必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按负偏离处理。【原件备查,采购机构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认证报告和证书,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处理】
2 评分标准序号7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信息技术类)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共2分;提供证书。
注:需同时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和拟派人员共同出具的保证能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方有效,否则此项不得分。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得2分;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需同时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和拟派人员共同出具的保证能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方有效,否则此项不得分。
3 评分标准序号8 供应商拟派项目组成员需提供到场承诺函,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得2分,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或智能化专业或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得2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或智能化专业或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1个项目负责人及1个技术负责人,3名项目成员)每增加一名具有类似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标书代写
供应商拟派项目组成员需提供到场承诺函,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或智能化专业或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得2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或智能化专业或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1个项目负责人及1个技术负责人,3名项目成员)每增加一名具有类似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永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464

质疑联系人: 方明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1-****2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千岛湖镇环**路375号6楼62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050

质疑联系人:钱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2057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地 址:**市上**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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