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关于吉林省大富人家农业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吉林-永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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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10-15 11:05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5日我局拟对****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7687
通讯地址:**县**大街1229号
邮 编:132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粮食烘干项目

**市**县万昌镇**村

****

******公司

预计总投资80万元。租用**市****公司现有厂房,**1条粮食烘干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年烘干水稻2500t。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应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初清筛分设备安装密封罩+挡板;转运提升机全封闭、塔前受料斗加盖封闭、受料斗至烘干机分配采用管道;烘干机排潮口设半封闭挡板拦截粉尘;生物质燃料袋装运输,封闭库房储存;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应限值要求,热风炉周边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相应限值要求。

(三)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鳌龙河。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厂区合理布局等方法,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排放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初清杂质收集后外售给养殖户;生物质灰渣暂存于封闭库房内,外售作制肥原料;废布袋、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烘干机截留粉尘收集后外售用作饲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做好风险管控和应急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C:\fakepath\****粮食烘干项目拟审批公示.doc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