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扩建项目 | **省 **市 **县 ****开发区人民路002号 | ****扩建项目 | ******公司 | 预计总投资1500万元。利用吉****公司现有厂房及部分生产设备,新增造型、抛丸设备及配套设施,保留现有除尘及冷却水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铸钢件5000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同浇注、造型、落砂清理废气(造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浇注、落砂清理废气由厂房整体集气)共同引至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1#)排放;抛丸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2#)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造型、浇注、落砂清理、投料工序产尘点采取喷雾抑尘措施;除尘灰袋装封闭储存;废钢储存于封闭车间内;进砂罐出料口通过密闭输送管道与壳型机砂斗连通,物料密闭输送;树脂覆膜砂均吨袋密封暂存于封闭车间内,车间内整体负压集气至除尘设施;浇包采用岩棉覆盖措施;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保持清洁;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厂区内车间降尘,生活污水经****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温德河。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厂区合理布局等方法,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排放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废脱模剂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熔炼废渣、废包装材料、抛丸除尘灰、废钢丸、打磨落地粉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砂、铸造除尘灰、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回炉再加工;废岩棉送至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做好风险管控和应急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