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滨江路7号原健康路水厂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等拟拆除资产残值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AH2003129)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区**路7****水厂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等拟拆除资产残值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挂牌价 881,000 元
保证金 50,000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6-10-15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28 标书代写
公告截止时间:2026-10-28 标书代写


**市**区**路7****水厂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等拟拆除资产残值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名称:**市**区**路7****水厂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等拟拆除资产残值(标的编号:N0122QT260125)。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拆除资产为**市**区**路7****水厂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等,具体资产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

(1)建筑物:包括综合楼、食堂、新二级泵房、老二级泵房、反冲洗泵房、高压配电房、滤池综合楼(配电间)等共9项,面积合计约3,249.77㎡;

(2)构筑物:包括气水反冲洗滤池、区道路、车棚等;

(3)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配套电机、低压配电柜、多功能阀、压力变送器、庭院灯、老二级泵房排水系统等。

2、转让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质量、面积、外观、结构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在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三)特别提示:

1、本项目对拆除单位的拆除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如受让方具备相应资质的,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其自身资质证明;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受让方必须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报转让方备案,同时向转让方提供拆除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拆除单位不得再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环保相关部门要求,意向受让方报价时应考虑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严格按《拆除工地现场环保要求》(详见附件)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若因环保问题而导致的罚款、停工以及因未按期完成拆除工作而导致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等一切损失及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仅限地上部分,具体可施工区域可参考红线图,红线图内明确标注为禁止施工的区域,受让方不得进行任何拆除作业。拆除完成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对转让标的所在场地的部分场地进行回填、平整。资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种类、型号、质量、数量等)以移交时现场实物为准,如与本公告或附件清单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5、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勘察,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线上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单》。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提前一个工作****交易所提交勘察申请,****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意向受让方具体现场勘察时间。

意向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提前提交勘察申请的,转让方有权不予安排现场勘察,导致意向受让方无法取得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单》、不能完成受让登记及办理报名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转让方

****。

四、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批准。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人民币881,000.00 元。

2、标的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的,则为扣除其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转为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4)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0,000.00元,履约保证金随同转让标的转让价****交易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交易双方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毕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后,****交易所将履约保证金随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自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的管理及退还责任由转让方负责,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与标的转让的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具体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拆除交接手续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受让方方可进入厂区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进行拆除,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拆除交接手续;自办理完毕拆除交接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转让标的后,在实施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必须自行拆除,不得分包、转包。

(5)意向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组织拆除工作;受让方应按施工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接受转让方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建立健全拆除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制定拆除安全施工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施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施工现场设置警戒线、安全牌、文明牌、施工牌和项目负责人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在施工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协议范围内建筑物拆除的安全负责,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6)意向受让方承诺:房屋拆除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拆除。受让方在房屋拆除前应制定《房屋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7)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详见附件)的相关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堆放、运输、处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堆放场所,严格采取“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垃圾分类要求,不得违规处置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不得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堆放。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若因建筑垃圾相关问题而导致的罚款、停工以及因未按期完成拆除工作而导致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等一切损失及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进行拆除时,自行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拆除时,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工程施工;拆除过程所产生的垃圾,自行清理离场并由受让方自行妥善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拆除时,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工程施工;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行政处罚及风险等一切责任、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造成转让方或/及第三人损失的,转让方可从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中代为赔付或垫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并承担。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工作,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通过验收的,每逾期一天,转让方按人民币10,000.00元/天的标准直接在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逾期15个自然日仍未通过转让方验收的,转让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施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因延期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现转让标的中可能存有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转让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转让底价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8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4)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8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b.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骗取受让资格并成为标的受让方;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扰乱交易秩序。

(2****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交易所于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3)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应依照《****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om),如有疑问请致电(方经理 0553-****538)咨询。

2、受让****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买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六)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七)交易签约

受让方****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八)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九)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9,0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6日9:00至2026年10月30日9:00

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十)产权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七、

****

联 系 人:方经理

联系电话:0553-****538、189****1202

联系地址:**省**市渡春路1****人大原办公楼)。

**市**区**路7****水厂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等拟拆除资产残值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交易所网站(ww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03-资产明细清单.pdf

04-红线图.pdf

05-****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06-拆除工地现场环保要求.pdf

07-现场勘察确认单.pdf

****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7)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