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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赤垟区块规划道路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结情况予以公布:
1.项目名称:****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赤垟区块规划道路网及配套设施工程
2.项目代码:****
3.建设单位:****
4.拟选址位置:****创业园大赤垟区块
5.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272026XS****665号
6.拟用地面积:126537平方米
7.核发日期:2026年10月13日
备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三年。相关选址红线附图可前往景****服务中心自然**窗口现场查阅。
大赤垟区块选址意见.pdf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pdf
扫描件 大赤垟区块规划用地红线图.pdf
景宁畲族****规划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