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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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中科****公司荧光膜片材料 生产线建设项目 | 位于**省**市**县**镇高新大道20号创新园三期,租赁**高****公司A楼P套型整栋 | **中科****公司 | ******公司 | 位于**省**市**县**镇高新大道20号创新园三期,租赁**高****公司A楼P套型整栋,租赁面积11250.47m2。年产10万片荧光膜片,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 | 1、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排水用于保洁,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水质控制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量≤642.621t/a。 2、项目应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提高车间内废气收集效率。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厂区内、企业边界监控点无组织排放1h平均浓度值分别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表2、表3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执行。 5、项目建成后允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066t/a(免于调剂)。今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调整核定,你司应按照执行。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6、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