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市****中心****中心委托核工业**0研究所开展老**LC-5-1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老**LC-5-1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项目。
2、项目地址:地块位于**市**区邓埠街道,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812018°、北纬28.202543°。
3、基本情况:根据地块红线图,该地块占地面积3645.89m2(约5.47亩)。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土地类型为农用地。******局**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可知,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根据自然**部发布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可知,地块分类为居住用地范畴,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边界以老**LC-5-1部分地块红线外扩500米范围为准,关注调查范围内污染源的分布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追溯至原始状态)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原则上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三、调查结论
核工业**0研究所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编制了《老**LC-5-1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已于2026年7月3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老**LC-5-1部分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