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龙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排气筒合并项目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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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15

项目名称 ****排气筒合并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横栏镇富庆一路6号B2厂房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潘南
联系人 潘南 联系电话 158****0606
项目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熔融、压铸、喷脱模剂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量不大,浓度不高,为了方便企业自行监测和方便管理并有效收集、处理废气污染物,将G1、G2排放口进行合并。项目原有熔融、压铸、喷脱模剂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喷淋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G1、G2),G1、G2主要污染物均为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气浓度,排气筒G1设计风量为20000m3/h,G2设计风量为20000m3/h,项目排气筒合并后熔融、压铸、喷脱模剂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喷淋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G1),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气浓度,G1设计风量为40000m3/h。 综上,项目仅对废气排放口进行合并,合并前后项目选址不变,工艺不变,原材料种类及用量不增加,设备数量不变,实际产品产量不变,废气处理工艺不变,废气收集系统工艺不变;项目不增加废气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排气筒高度不变、合计风量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熔融、压铸、喷脱模剂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喷淋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15m高空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隔声、消声、减振
承诺:**** 潘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潘南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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