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内容(包括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县黎侯镇****南侧地块,厂区中心坐标为E113°23'14.636"、N36°31'33.406"。设计生产能力为:日检测核酸标本2140管,实际生产能力为:日检测核酸标本2140管。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M7340 医学研究和实验发展。****实验室、垃圾暂存间、值班室、高温消毒间、污水处理间、仓库及车库等区域。
生物安全柜废气:本项目样品制备区设置3台Ⅱ级B2生物安全柜,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各自集气管道收集后,共同引入1台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为99.999%@0.3μm)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实验室排风系统:实验室各区域内均设有送风口及排风口,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排风系统配套设置的空气初、中、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为≥99.97%@0.3μm)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臭气:设置1座全封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含收集池、调节池、好氧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袋式过滤器及消毒池),污水处理间废气由集气口进入管道,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实验室地面清洁消毒废水、试验室清洁废水及培训人员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洁消毒废水桶装收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试验室清洁废水及培训人员废水共同通过管道进入****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收集+调节+好氧+混凝沉淀+过滤+消毒(二氧化氯)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m3/d,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中心****处理站废水一并由现有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种类主要有废实验耗材(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试剂盒、废移液管吸头、EP管、消毒纱布、废样本、废液)、废化学试剂容器、****处理站污泥。依托厂区现有全封闭医疗废物暂存点,面积约15m2,位于现有办公楼北侧,彩钢板结构,地面已进行了硬化处理,门口设置34cm高的挡板。****集团已与**市****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废化学试剂容器、****处理站污泥实际产生并转运前需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由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6.****.15-2026.****.12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7****2779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