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瑞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强化新材料项目(二期)

审批
上海-上海-奉贤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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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陆剑峰
张瑞凯**市**区
**区楚华北路818号2号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石墨烯强化新材料项目(二期)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市**区 楚华北路818号2号厂房
经度:121.446620 纬度: 30.828040****环境局
2021-10-13
沪奉环保许管〔2021〕173号****
2024-03-141000
41****
********研究院有限公司
913********0115305****集团有限公司
913********673793C2026-02-10
2026-09-112026-10-10
https://e2.****.cn/qygkweb/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ECD137CE642F437C905EE0D****5950E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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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调整: ①在原料的切割工序中增加打孔工序,对来料石墨烯薄膜按客户需求打孔。 ②原料的切割工序完成后增加模压工序,将石墨烯薄膜片按规定数量压制成片。 ③原环评中半成品的加工成型工段需要涂抹PVA,根据市场反馈,产品无需涂抹PVA即可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加工成型工段取消涂抹PVA工序;原环评中对半成品的加工成型工段的切割只采用湿法切割,但由于干法切割获得的产品洁净度更高,能满足特殊客户的要求,因此湿法切割调整为根据客户需求,选择湿法切割或干法切割。 ④增加研发内容,对原料进行温度湿度的理想范围测试、压延测试等,均为物理测试,不涉及化学反应,不涉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排污环节。 2、设备调整:因工艺调整,相应调整生产设备。 3、建设地点及车间布局调整:为优化布局,便于物流输送管理,将仓库、包装出货、研发室、空压机房等辅助设施设置在本幢厂房二层;生产仍集中在一层。 4、原辅料调整:经市场反馈,产品无需涂PVB(聚乙烯羧丁醛)即可满足需求,本次变动取消该原料使用。 5、环保治理调整:由于加工成型工段增加干法切割工序,新增1****设备处理切割粉尘。 6、工作时间调整:计划增加夜间生产,产能、原辅料用量等均不增加,生产节拍也保持不变。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石墨烯强化界面散热材料120万片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年产石墨烯强化界面散热材料24万片、二期年产石墨烯强化界面散热材料96万片。一期已于2025年8月完成验收,本次建设内容为二期。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投料、切割、搅拌浸润、过滤、固化、加工成型、硅油处理、喷胶、质检包装入库投料、切割、模压、搅拌浸润、过滤、固化、加工成型、硅油处理、喷胶、质检包装入库
为更好的进行后续工序保证产品质量,石墨烯薄片切割工序完成后增加模压工序,将石墨烯薄膜片按规定数量压制成片。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雨污分流。切割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排放,最终****处理厂处理。 2、废气:切割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15米高排放。投料、喷胶、清洗、固化等工艺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15米高排放。加强生产车间各工序、设备的密闭性,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综合性降噪、减振措施。 4、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区的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防止暂存、装运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及事故应急处理原则,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6、风险:制订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对各类非正常工况和突发性事故采取防范措施。应按照国家和**市相关要求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7、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1、废水:企业所在厂区雨污分流。切割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絮凝沉淀预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排放,最终****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切割工序切割的材料为薄膜、切割规模较大,不会有切割粉尘产生,相应取消原环评中切割粉尘收集处理措施及排放口。 投料、喷胶、清洗、固化过程产排情况及处理措施不变。投料、喷胶、清洗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内为负压状态;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管道密闭收集。投料、喷胶、清洗、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丙酮、甲苯、二氯甲烷、环己烷、四氢呋喃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通过DA002排气筒15米高排放。二期建设过程加工成型工序增加干法切割成型,产生切割粉尘,该工序在密闭设备内操作,切割粉尘通过管****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此外,企业加强生产车间各工序、设备的密闭性,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企业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综合降噪、减振措施。 4、固废:企业设有危险废物暂存点,并符合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的要求,暂存区的设置可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外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外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地下水:企业使用的风险物质种类少,在厂区内最大存放量小,在涉及风险物质存放的区域设有托盘可有效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风险:企业已根据环评文件要求制订本应急预案,制订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7、企业正式运行中根据环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由于加工成型工序原全部湿法切割调整为部分干法切割,干法切割过程产生粉尘,相应增加高效滤筒设备用于处理粉尘。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2、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3、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1、在建设中,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的。 2、项目建设建设中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并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3、企业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已按要求在启动生产设施及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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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08 0.008 0 0 0.008 0.008
0 0.004 0.004 0 0 0.004 0.004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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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650 1650 0 0 1650 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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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879 0.879 0 0 0.879 0.87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絮凝沉淀+生化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絮凝沉淀+生化处理 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装置、高效滤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活性炭吸附装置、高效滤筒 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取低噪声设备、隔声罩隔声、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选取低噪声设备、隔声罩隔声、厂房隔声等 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测及事故应急处理原则,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使用的风险物质种类少,在厂区内最大存放量小,在涉及风险物质存放的区域设有托盘可有效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区的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防止暂存、装运过程产生二次污染。 企业设有危险废物暂存点,并符合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的要求,暂存区的设置可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外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外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制订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对各类非正常工况和突发性事故采取防范措施。应按国家和**相关要求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企业已根据环评文件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制订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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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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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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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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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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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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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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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