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院单项2000元及以下零星维修工作,现通过院内比选方式择优确定1家零星维修定点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本次应答。
一、比选项目简介
1.采购单位:****。
2.比选项目概况:
选取1家定点零星维修服务商,承担本院院内单项2000元及以下土建、墙面、地面、防水、水电、门窗、管道疏通等零星维修任务。服务期内,若服务商履约不达标、维修响应不及时、维修质量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并可重新组织比选。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维修报价清单:详见附件1《零星维修服务商比价单》;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综合评分细则》。
5.项目地点:********总院、广济分院、三苏场分院)。
二、评审办法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服务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排名第一的推荐为成交服务商。若出现得分相同,以价格分高者优先;价格分也相同,以服务响应得分高者优先。
三、服务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注:本项目为院内自主比选,以上****小组资格审查依据。
四、比选及中选结果公示方式
1.****卫生院微信公众号
2.****卫生院院务公开栏
五、参与本次比选相关要求
1.提交比选应答资料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仅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周末、法定节假日不接收递交资料;每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递交视为自动丧失比选资格。
2.参与比选需提交密封并加盖鲜章的应答资料一套:
(1)报价函(附件1比价单,填写完整,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及服务保障方案(合同复印件等,用于评分)。
全部资料自行密封,密封袋外标注项目名称、服务商名称。
3.参与须知事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此次比选不收取保证金,服务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比选资料的,无资格参与该项目比选。
4.递交资料地点及联系人: ****采购办。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76****5524
5.评审时间:本次项目评审将于2026年10月22日进行,下午14:00开始接受服务商签到报到,14:30正式开启评审。请各服务商务必准时到场,超过14:30(正式评审时间)未签到或未到场的服务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比选资格。
6.评审地址:****卫生院门诊一楼会议室。
六、商务核心约定(成交后执行)
1.服务期1年,期满可续约1-2年,累计不超过3年,服务期内,若服务商履约不达标、维修响应不及时、维修质量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并可重新组织比选。
2.报价为含税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含人工、材料、辅材、短途运输、垃圾清运、税费等全部费用;
3.未列入附件1清单内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双方现场确认工作内容,参照市场行情协商单价后实施,单项维修金额仍不得超过2000元;
4.维修响应:接到维修通知后按服务商承诺时限到达现场;紧急故障优先处置;
5.结算方式:维修完成,经院内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维修项目据实结算;
6.维修质保:维修部位不少于3个月质保期,质保期内同一部位非人为损坏免费返修。
七、本次比选中选结果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3日—10月27日,监督举报电话:139****9741
附件:零星维修服务商比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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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