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名称:****南区云服务与网络专线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4:30
五、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7日
六、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镇五岳东路
联系方式:0564-****6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庐州大道58****广场2幢综合楼1809室
联系人:魏士军、黄莹
联系方式:133****0178
八、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1807。
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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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